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2-07-21 11:53:26※ 引述《athenalu (梅雪)》之銘言:
: 今年三月結婚後
: 先生六月調職成功
: 所以決定在彰化買房
: 而我原本在新莊有一棟
: 我媽之前幫我買的預售屋
: 今年才交屋,只好賣掉
: 其實就是換屋而已
: 怎麼看都應該不會被課到奢侈稅吧
: 問題來了
: 我和我先生的戶籍都不在新莊那邊
: 當初也就只是圖個身份證後面的地址好看
: 把戶口還留在娘家
: 原本以為
: 只要是自用住宅買賣就不會被課到奢侈稅
: 後來發現好像戶籍也要在同一個地方
: 我媽打電話去問了
: 說是是否為自用住宅,也是稅捐機構認定的
: 要是戶口遷過去沒多久
: 房子就賣了
: 也會被認定是有問題
: 照樣能課奢侈稅
: 可是可是,條文上完全沒寫時間問題啊....
: 我想說我把戶口乖乖遷過去
: 應該就不會被課到奢侈稅了吧?
: 為什麼新莊那邊負責奢侈稅業務的人會那樣說阿???
辦理自用跟戶籍遷入就沒有問題了
前陣子我客戶也收到 在持有1年9個月後 賣掉 也收到到案說明的文件
過去解釋 裡面很多業務 也是不太懂奢侈稅是怎麼搞的
還問你為什麼不辦理自用稅率 = =
去解釋就好了 這政策上路沒有多久 很多兩年內買賣都會收到通知
去照遊戲規則走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