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12304 (一個人的精彩)
2012-07-27 02:04:02每個房仲都希望趕快成交
卻忽略買家貸款的問題
等到要簽約了才發現根本無法貸到那麼多
好多都被吃掉訂金(斡旋金?)
希望要買房的請先評估好自己"能"貸多少
斡旋真的不能亂出 好像可以先寫張邀約就好
(原來邀約也會扣 所以大家還是要多注意合約內容)
看著下半年可能會有一波裁員潮出現
這些人貸款要怎麼繳.....
要買房的又沒有個富爸爸
加上銀行貸款又不能貸太多
這會影響下半年房市嗎......
請鞭小力點.....晚安~
(我想很多很多人都是"第一次"買屋 對這些房仲手段根本就是被牽著鼻子走
勸想買屋的還是要多看看這邊的文章阿XDDDD)
作者:
LWK (LWK)
2012-07-27 03:49:00要約一樣有違約金啊
要約賠的可能比斡旋還要多 是以開價趴數來算.....
不用斡旋 還有個問題 屋主也不想跟買方這邊談 沒誠意
買幾百萬以上房子 斡旋金都不願意出 沒幾個屋主會接受
內政部要約書 買方雖不拿斡旋金 若違約直接罰百分之3
前面有點錯誤 是以要約成交金額的百分之3喔 若買500萬
要約若違約 雖然之前沒拿斡旋金 但屋主可以拿要約書
實務上 兩種都要跟客戶說明 但我自己做5-6年來 要約書
比口頭跟客戶報價還不容易成交 原因還是屋主覺得沒誠意
最好先認定只會貸七成八成;個人薪轉不高的,就少一成
作者:
shhsu (shhsu)
2012-07-27 07:40:00銀行鑑價往往比成交價低,在往下少算一成,比較保險。
主要是<私契>現在沒辦法,送件給銀行作鑑價用,所以實際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2-07-27 09:41:002F外行,內政部版絕對沒有3%字眼,說有的我相信根本連看都沒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2-07-27 09:42:00看過.不過一般房仲都會跟買賣方說(有3%罰責)的是內政部版本,其是拿內政部版來修改
作者:
hobbes (go! Chen)
2012-07-27 10:09:00B版友被打臉了,還說z大外行,到底誰是外行?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2-07-27 10:09:00樓上,你沒發現你的網址有印中信房屋4個字?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2-07-27 10:10:00真正的內政部要約書網址在內政部,封面有內政部字樣 XD等下給你個網址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2-07-27 10:11:00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2-07-27 10:14:00而且z大網址要約書明明那個就註明是買賣雙方等別約定,非內部範本內容,是誰說我被打臉呢? 要不要出來說聲抱歉?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2-07-27 10:15:00 特別約定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2-07-27 10:16:00事實上,中信還算有良心了,註明是非內政部範本內容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2-07-27 10:24:00從推文來看,z大做房仲5年了,卻連真正內政部版本都沒看過這說明國內房仲真的是畸形
內政部部分 是我沒注意到 要約3%是習慣通例 SORRY!!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2-07-27 10:43:00z大有說sorry,我就很尊敬你.誰能不犯錯?
作者:
lulalla (定存利息好少)
2012-07-27 10:43:00噗。XD
作者:
lulalla (定存利息好少)
2012-07-27 10:44:00我是覺得台灣房仲的訓練不太充份,特別是法規面的東西。不過,會賣比一切都重要就是了,法規的東西有法務與代書弄
剛請教了前小黃區經理也從事過小綠 他也不知道是剛網路找很久 才真的能確認 內政部並沒有罰則跟罰金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2-07-27 10:50:003%的來源,我推測是 3%/2=1.5% 剛好是買方常付的仲介費%數/2 是指屋主和房仲對半分
各品牌仲介公司 都是照b大說的 已有修改 從業人員很少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2-07-27 10:51:00內政部委託銷售契約書提到可收定金,所以基本上是靠沒收定
有公司提供定型化契約 很少會另外去注意內政部範本...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2-07-27 10:52:00金來扼止亂出價,只是房仲總部圖個方便賺錢機會,順便打消買方想用要約書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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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tlife (BIT一生)
2012-07-27 10:55:00斡旋金是仲介的武器吧? 那些賣方也是不懂,聽從過去的話術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2-07-27 10:56:00真正對賣方有利是一般約,多家要約 XD
看情形,有些情況這種叫整死賣方(賣方以為很多人搶買)
作者:
Motor (愛貓愛狗愛家人)
2012-07-27 10:58:00多家要約有一屋數賣,以及價格破壞的問題,不見得對屋主有利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2-07-27 10:59:00m大,可以跟仲介說沒看到要約書+定金擺在眼前,一律不要來亂不然就取消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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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tor (愛貓愛狗愛家人)
2012-07-27 11:00:00一屋數賣是同時性有多家邀約的狀況,這發生過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2-07-27 11:00:00你若要堅持價格,沒到價格就叫仲介直接拿回家,一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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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tlife (BIT一生)
2012-07-27 11:01:00差很大,斡旋書在電腦科學上叫做 critical section意思是只有一個買方能夠進入
作者:
Motor (愛貓愛狗愛家人)
2012-07-27 11:01:00價格破壞是多家仲介同時廣告,以低價或低於屋主委賣價搶買方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2-07-27 11:02:00廣告價破壞的,在委託書中註明不得低於價多少廣告,違者視同
若要堅持價格 沒到拿回家 到了拿定金 斡旋功能相同吧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2-07-27 11:03:00你真的搞不懂單一買方進入的意義嗎? 真懷疑你的年資
作者:
Kobe2630 (土城救援王)
2012-07-27 11:03:00科科 斡旋國外好像很少 房仲親口跟我說的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2-07-27 11:04:00單一買方導置臨界區域閉鎖,該時段內其它高價買方無法進入至少對同一家仲介而言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2-07-27 11:05:00還有仲介說有人出價時要改簽短期專任約. XD都是要玩臨界區域閉鎖的遊戲
作者:
Motor (愛貓愛狗愛家人)
2012-07-27 11:05:00我想表達的是,實務上狀況極多且多變,難以面面俱到以書面細列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2-07-27 11:07:00總之,你當好賣屋的屋主,你就知道你並不需要臨界區閉鎖這種怪物.
作者:
Kobe2630 (土城救援王)
2012-07-27 11:10:00斡旋根本只爽到仲介 說沒誠意只是洗腦話術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2-07-27 11:10:00我最補充comment,斡旋制度純對仲介有利,可殺賣拉買. 要約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2-07-27 11:11:00書對買賣雙方有利,價格均衡來自買賣成交.只是因為成交均衡價在會在買賣方初始價的當中,所以第一眼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2-07-27 11:12:00不明的賣方會認為不利賣最高價而認為對自已不利.但事實是,好屋大家搶買,成交價不見得離賣方開價遠
作者:
Motor (愛貓愛狗愛家人)
2012-07-27 11:13:00我個人遇過只認斡旋不接受要約的屋主,很少 但還是有的
作者:
Motor (愛貓愛狗愛家人)
2012-07-27 11:14:00幸好那時候沒有遇到只願意下要約的買方,否則就頭大了 :)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2-07-27 11:14:00就被過去斡旋金才有誠意這話洗腦太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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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tor (愛貓愛狗愛家人)
2012-07-27 11:15:00不是,是60多歲老人家,根深蒂固的認為賣房要收訂金,連履約保
最終目的 只想要讓買賣雙方開心成交 我也賺到錢最重要
作者:
Motor (愛貓愛狗愛家人)
2012-07-27 11:16:00證都不願意做,就連斡旋的觀念都花了很多時間心力才說服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2-07-27 11:16:00要約書沒說不能收定金,z大自已被行業洗腦5年了吧?
很多屋主堅決不要做履約保證 覺得簽約沒拿到錢 不爽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2-07-27 11:17:00明明就是仲介業把好制度用自加規則故意蓋下去,連從業人員都不知道. 說什麼實戰有什麼意義?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2-07-27 11:18:00對自已好處要放掉的制度,內政部不強力主導,當然不會流行
作者:
Motor (愛貓愛狗愛家人)
2012-07-27 11:18:00計畫趕不上變化,變化趕不上客戶的一句話,雖是老梗但寫實
作者:
Motor (愛貓愛狗愛家人)
2012-07-27 11:20:00那個時候啊..(回憶),屋主不識字,深怕我騙他(認為打領帶的都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2-07-27 11:20:00當然,目前還是如此,未來受過較高教育會上網的一代終將成為未來的賣方,到時候流行就會不一樣了.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2-07-27 11:21:00像我在東部成交的土地,地主也接履保了,這種制度其實對雙方有利,老屋主認為代書我自已找,履保要多花錢對我不利.時間
作者:
Motor (愛貓愛狗愛家人)
2012-07-27 11:21:00不能信任),真的是激盪自己發揮潛力的好客戶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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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tlife (BIT一生)
2012-07-27 11:22:00就像醫生,十多年前誰會相信醫生會該該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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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far (鐵桿黃非綠)
2012-07-27 11:56:00亂教,要約也是有違約賠償的問題..怕貸款不足先請銀行評估
作者: billyyeh (hi) 2012-07-27 19:34:00
不是可以簽那種"沒貸款成功能不買"的約
作者:
echung (c8 c8 )
2012-07-28 01:35:00真有趣這篇看到想打人臉的被打臉,臉可以這樣打來打去XD
作者:
echung (c8 c8 )
2012-07-28 01:36:00結果真正被打到了,已經沒臉出來說話了...
作者:
maxmaster ( Corleone)
2012-07-28 05:28:00不管是房仲或證券業務 未來挑戰都很高畢竟現在人太愛找法條 什麼都背得比你熟
作者:
maxmaster ( Corleone)
2012-07-28 05:29:00真的會向老一輩那套的 越來越少了現在的投顧就幾乎是年年失去過去那種散戶群
作者:
maxmaster ( Corleone)
2012-07-28 05:30:00主因就是資訊太發達了 很多東西自己就會找會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