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在今年6/1交屋了桃園八德一處七層樓的電梯大樓
位於7樓頂樓
當初看屋和交屋後整理打掃房子時
都沒有發現漏水問題
僅一面靠外牆有壁癌,而前屋主也已經處理
但昨日晚上,因颱風將近,風雨一陣一陣
房間及走道的天花板已經滴水
而昨日晚上十點已通知仲介,但仲介認為
頂樓漏水是屬公設區域,應由管委會負責而不是前屋主
故今日一早就找管委會主委
主委和管理員也到我家來看了狀況
言之前此戶漏水非常嚴重
天花板和牆壁都是水
也是修了好幾次才好
而一修好前屋主就急於賣出
但我們才交屋一個月
就開始漏水
屋主在現況說明書上勾選「無漏水」
而主委也說請我們自行找抓漏師傅來估價
但他們只願出一半,也就是我們估約八萬多,管委會只願出四萬
抓漏師傅是說屋頂防水沒有做好,故漏水至我們天花板
而仲介也是說在交屋的當下的確沒有漏水
請問
1.前屋主是否有刻意隱瞞的問題
2.是否能和前屋主求償?或原價買回之類
3.管委會是否應負擔全部金額
4.若管委會合法負擔一半金額,剩餘一半應是前屋主支付嗎?
5.保固半年,目前才第2個月
6.有什麼管道或法律途徑是我可以申訴的?
小妹我真的很擔心接下來的颱風季節,每天都在活在漏水的恐懼裡
再麻煩大家幫忙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