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生活"必需品" 不是投資商品
股票這種非生活必需品 都有這麼公開的資訊
以及許多法律與規範限制炒作了, 那房子這種生活必需品呢?
股票可以不買
但是人卻不能沒飯吃 總不能沒有地方住...
這些生活必需品是基本的生存需求, 政府應該做好把關的角色.
但是 真實情況是: 政府不但沒有做好把關的角色
居然還是裡面的共犯結構(貪汙 官商勾結)
炒房的人不只該死 是罪該萬死
從台灣的炒房到如此離譜的現象可以看出,
那些人(賤商, 財團, 房仲, 投機客, 無恥而浪費你我辛苦納稅血汗錢之政客
組成之廣大利益結構體) 有多麼的貪婪!
※ 引述《landagent (帥過頭)》之銘言:
: 去年政府大力宣揚的正義五法通過了,其實那五法跟正義一點有關係,跟你也沒有關係。
: 其中三法就是實價登錄一法規定代書要登錄,二法規定營業店頭要登錄,三法規定營業店
: 頭的
: 經紀人要登錄,多方登錄避免造假,用意不錯,也規定了建商也要登錄,自已不經過仲介
: 買賣代書代辦作業時,
: 買方得登錄。
: 其他就是合宜住宅及市價徵收土地,你是窮人,政府日後用高價徵收土地你也賺不到錢,
: 所以,跟你無關
: 我專就實價登錄的日後影響來談
: 政府的實價登錄的目地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