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已經簽約付訂金了
如果賣方表示不想賣 又願意賠雙倍訂金
我可以不接受 繼續履行合約嗎?
契約書條款如下
違約處罰
一 賣方若違約且可歸責時,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每逾一日,賣方應按買方已繳買賣價款千分之一計算已繳買賣價款千分之一計算之
遲延賠償予買方
(二)經買方書面通知限期催告後仍無故不履行,買方得解除本買賣契約,且賣方應將買
方已付款項加備返還予買方,作為違約賠償
二 買方若違約(略)
三 簽約後如買賣雙方任一方有片面悔約者,他方得依本條規定辦理。
因為條款裡是規範"買方"得解除本買賣契約
可是我不想解除 我想要那間房子@@
謝謝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