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求委託遭拒 房仲怒討漢堡錢

作者: mymars (小學六年級畢業)   2012-11-10 00:02:51
看看蘋果的新聞,定格在仲介回應的簡訊裡面,他的開頭是這樣說的
「....也許我沒有您專業又高尚,您說您有選擇業務員的權利....」
我相信在對談的時候屋主口氣也沒多客氣,姿態應該也是挺高的,業
務才會回應這樣的訊息,我相信要餐費是糟糕的行為,但事情一定不
只是沒給委託翻臉這麼簡單。
另外,板橋到竹圍遠不遠,其實騎車跑一遍就知道啦,我覺得將心比
心最能夠表達實際的感受。
: 推文有點怪...
: 只從新聞看
: 會覺得該名仲介很誇張
: 但從新聞看客人應該還好
: 幾點疑問
: 1.為何從板橋跑到竹圍算是大老遠? 這點距離算還好吧...
: 之前找物件時,也會遇到店家不是在物件附近仲介業者
: 2.雙方不過是約在速食店洽談,最後雙方沒談成委託
: 為何會說屋主耍了該房仲?
: 有不成文規定見面洽談就一定要委託仲介嗎
: 3.有時業務跟客人見面,請客人吃一頓飯很正常
: 運氣好可以報公帳,運氣差餐費就要自己吞
: 這對業務還說很正常。
: 而且從來也不覺得餐費自己買單買賣就一定談的成
: 但面對僅180元的餐點 跑去跟客人要回餐費是非常誇張的一件事情
: 不要說是房仲
: 哪家公司會允許自己家業務幹這種事情...
: 我是覺得有些誇張
: 自己幹業務時起碼被吃了一頓會不爽
: 我覺得從新聞上看該仲介這樣挺誇張
: 當然有可能新聞上沒把該位客人更誇張的行徑描寫出來
: 或是對該名仲介描寫添油加醋吧~~~~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1-01-10 00:05:00
騎這段距離當然辛苦 但你家的上司會讓你因為騎的遠 就把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1-01-10 00:06:00
件事情合理化嗎?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1-01-10 00:09:00
當然可能是當面被不雅字眼辱罵~~~ 我也很可能會發飆
作者: mymars (小學六年級畢業)   2011-01-10 00:09:00
當然不能合理化,只是覺得"板橋到竹圍也還好吧"一點都不還
作者: mymars (小學六年級畢業)   2011-01-10 00:10:00
還好
作者: lohateve (阿懋)   2011-01-10 00:14:00
要餐費沒什麼糟糕的啊~通知媒體告上朝廷比較不厚道
作者: G8MO (永慶 房地產工程師 八毛)   2011-01-10 00:21:00
以客為尊阿
作者: lsp33 (LSP)   2011-01-10 00:29:00
樓上,如果是"客",當然要尊,如果只是來糟蹋的呢??
作者: lsp33 (LSP)   2011-01-10 00:30:00
四人同行一人免費 結果你一個人來說要吃那個免費的
作者: goulina (是個大叔)   2011-01-10 12:20:00
以客為尊的前提要是客戶吧?如果只是來騙吃騙喝的...
作者: oahney (iDust)   2011-01-10 23:19:00
我曾為了一個案子從林口騎到基隆過了 板橋到竹圍??
作者: wanghong (pp)   2011-01-11 00:22:00
板橋到竹圍真的還好...有些房仲都北中南跑了
作者: nicevoiceman (心態決定一切)   2011-01-11 00:35:00
一般北中南跑 是有真的買方出現 或談斡旋中才可能不然為了簽一個委託又可能賣天價的案子
作者: nicevoiceman (心態決定一切)   2011-01-11 00:36:00
北中南跑 至少我真的不會幹就是 @@特地跑中部去簽一間天價的委託 就算房子在我們店頭的正樓上 我都不會去跑 @@好吧 我真的比較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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