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的人是你吧
都已經跟您說了是多數決了
你還扯同意不同意的?
難道班會過半數表決同意通過的議案
會因為一個老王的不同意而被否決?
你到底懂不懂啥叫民主制度啊
※ 引述《evangelew (uwe)》之銘言:
: ※ 引述《hifree (hifree)》之銘言:
: : 標題: Re: [新聞] 說不還不夠/都更怎拒絕 民眾霧煞煞
: : 時間: Tue Nov 13 21:15:25 2012
: : → evangelew:其實莫名的是對保險業、銀行業、仲介業 很多都要客戶 11/13 21:27
: : → evangelew:簽屬一些文件 甚至重要的地方還有欄位要勾選或是簽名 11/13 21:27
: : → evangelew:代表已有看到重要的條文 基本上未簽署這些同意書 視為 11/13 21:28
: : → evangelew:屋主不同意 如果不同意根本不需簽屬任何文件~~~ 11/13 21:29
: : → evangelew:這與台灣一般常態作業模式不一樣~~~ 這樣的作業模式算 11/13 21:30
: : → evangelew:獨厚建商吧 11/13 21:31
: : 關鍵字=>班費=>集體利益
: : 都更不是合建,不是個別簽契約,是多數有共同利益的人的集體決定
: : 就像股東大會,里民大會,社員大會一樣,只要多數決就可以了
: : 哪還要每個股東都同意
: : 那公司就不用玩啦
: : 大家回家吃自己
: 看來你不明白我的意思
: 的確像公司事務
: 不需要每個股東同意
: 但是股東若未簽屬同意書
: 也沒有被視為同意
: 當然每件事情有他的門檻在
: 只要超過這門檻 就可經由表決決定一些事務的進行
: 舉個實際例子
: 大樓管委會要更換大樓保全
: 我們家沒去投票 後來因為同意更換的戶數超過門檻
: 因此最後更換大樓保全
: 但並沒有因為我們家沒去投票
: 就形同我們家同意更換保全
: 只是門檻過了 因此更換
: 總之沒簽屬同意書一般在社會中即代表沒取得同意
: 何時沒出席代表同意的?
先生,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條文看一下吧
別自鋪其短喔~~~
第 31 條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除規約另有規定外,應有區分所有權人三分之
二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以出席人數四分之三
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占出席人數區分所有權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行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