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美河市
當初以1坪3萬徵收16甲的農地
強制徵收農地變成公有後
隨即在85年快速通過聯合開發案
整塊聯合開發基地 公有地佔99.24% 私人地0.76%
全部徵收後 實際上用於捷運用地只有1/4
其他做為後來美河市的開發基地
當初以捷運用地名義徵收土地
但實際上後來做聯合開發 有違誠信原則
捷運局和日勝生聯合開發的權益分配計算
捷運局僅拿到所有權益的30%
而且低樓層是歸日勝生所有
未來要開京站百貨
當初新店機廠細部計劃 建蔽率不能高過60%
容積率不得超過187%
但是原先台北縣政府竟然把建蔽率放水
同時因為有捷運站的容積獎勵
使得美河市變成一個擁擠的 失敗的 聯合開發
堂堂一個持有99.24%的地主 竟然只分得30%
而且沒有低樓層商場的主導權
疑點重重
民間私人土地和建商合建大樓
就算建商全額出資興建 也沒聽過 地主只分30%
大家有聽過嗎 還是我孤陋寡聞
監院只是糾正 不痛不癢 該追究的是有沒有官商勾結
糾正有甚麼用 錢都賺飽了
交九這塊基地 緊鄰台北車站 但是規畫出這種又擠
沒有棟距的建築群 真是失敗之作
很弱的市府團隊 + 不出色的得標團隊 = 台北的鳥市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