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代問一個都更問題,請抗爭學生回答

作者: landagent (帥過頭)   2013-01-09 07:19:53
文林苑之後,我在演講的時候,碰到的問題,曾有建設公司設立都部
設一經理下設四名開發專員,手上都更案件約40件進行中;另有一基金
也問到這一問題。
學生對都更不贊成戶的支持原則是什麼?
什麼情形會介入?
抗爭力道的使用?
抗爭理由
其實建設公司理當比我清楚。他們還沒有碰到學生抗爭。他們要更清楚的
明白?現在是騎虎難下,六年前不作都更部,現在也沒有物件可作,
作了都更部,也只是作小物件,而且,是合建案。都是100%同意,也沒有
達到土地的要求,
有學生曾經參加抗爭的人在此嗎?
或是了解他們旳人在此
虛心受教,全文轉寄建設公司
帥過頭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13-01-09 07:29:00
其實理由應該只是"政治鬥爭"...XD之前有聽說類似抗爭理由好像是,祖產不想拆,但被強破.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13-01-09 07:30:00
而強破因為法律規定,而抗爭者就抗爭法律偏袒資方.所以 政府挺資方 > 白色恐怖 > .....然後就ㄧ長串類推..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13-01-09 07:31:00
不然我多希望建商來拆我家..XD..最好我買一棟他拆一棟.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3-01-09 07:54:00
都更利益擺不平引進來的吧 學生會關注土地我不太信
作者: jamo (hi)   2013-01-09 07:54:00
世界上的事情,大多數都是公婆都有理,很少誰全對或全錯
作者: jamo (hi)   2013-01-09 07:55:00
憤青嘛~特色就是甚麼都要反對,特別是牽涉到1:政府2:財團3:重大社會議題,文林都更案都全了,不像吸引蒼蠅的大便才怪...
作者: jamo (hi)   2013-01-09 07:58:00
至於抗爭的介入跟力道的使用,就看有心人的引進跟炒作
作者: kai761   2013-01-09 10:03:00
問題在於:可否以多數決,剝奪人民財產?
作者: kai761   2013-01-09 10:06:00
如果可以 來投票將建商的房產分配給大眾吧...
作者: kai761   2013-01-09 10:07:00
即使要限制,要考慮有何重大公益? 給所有人多少保障?
作者: kai761   2013-01-09 10:09:00
文章很多阿 只是為了利益,在商言商,何必想,拆就對了
作者: suntex (中產小市民)   2013-01-09 10:21:00
就台北市政府藍色執政這麼簡單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3-01-09 10:28:00
就只是反藍色執政而已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3-01-09 10:29:00
電影 女朋友.男朋友 倒是簡略的反應這些學生目的趁年輕卡位社會運動,被未來院長女兒看上,飛黃騰達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3-01-09 10:30:00
參與這些運動是為自己將來從政切入的最直接辦法
作者: typewang (正宗打字王)   2013-01-09 11:38:00
資訊不對襯 媒體壟斷 一個閱報率超過50%的媒體 才是壟斷
作者: typewang (正宗打字王)   2013-01-09 11:39:00
他怎麼寫 風向就怎麼轉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1-09 11:45:00
鬼扯 都更是強制處分不是剝奪 學法的還搞不清楚差別嘛
作者: kai761   2013-01-09 11:58:00
囧 D大一定要戰意濃厚嗎? 貴校徐教授是說:..都市更新,都涉及了政府對於財產權的剝奪及強制迫遷"
作者: kai761   2013-01-09 11:59:00
如果您要說那不對 OK 不是剝奪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1-09 12:01:00
那徐教授有沒有告法規範對土地所有權的邏輯就是可以採多數絕告訴你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1-09 12:02:00
共有土地/建物處分原則就是採多數絕 不是只有都市更新徐教授當然不會告訴你 因為都講不清楚他就站不住腳了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1-09 12:03:00
講清楚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1-09 12:04:00
不講都更 區段徵收、市地重劃、土地法34-1、公寓大廈管理條難道沒有"限制"財產權的設計?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1-09 12:05:00
不講共有物 建蔽率、容積率、土地使用細目 難道沒有"限制"地主的財產權?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1-09 12:06:00
什麼時候我們國家保障了人民絕對財產權不能被限制了
作者: kai761   2013-01-09 12:06:00
他站不站得住腳,那是跟我無關。你說不是 那就不是。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1-09 12:07:00
社運學者的話聽聽就好了 顏色錯了 什麼鬼藉口都能出來媒體壟斷標準都過算超過300%的 真他媽的見鬼了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1-09 12:14:00
另外跟 kai761 道歉 不好意思因為是領域的所以比較憤慨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1-09 12:15:00
因為都更被污名化的結果對都市的發展造成很大的麻煩像這陣子的重劃區狂熱 其實也或多或少是都更失敗下的產物\y
作者: kai761   2013-01-09 12:16:00
沒關係地
作者: ljuber (美少婦與女兒同學的故事)   2013-01-09 12:21:00
我有跟一些學生討論就是一定要100% 才能做 其他都不行我指的是我認識還在念書的學生朋友
作者: BlueSatan (...￾  )   2013-01-09 15:37:00
推jamo大的三點,真是精闢的分析,雖然我一直無法理解為什麼這三神器這麼容易打動台灣年輕人的心,或台灣人心?是因為長期被殖民,所以骨子裡就有反抗權威的基因嗎?!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3-01-09 15:43:00
因為大部分台灣人也只會從這幾點去看任何事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3-01-09 15:44:00
不會有人相信有人是真的不想賣 只會說人錢談不攏
作者: kai761   2013-01-09 16:22:00
公益VS私益 的衡量,很難有個標準,很難辦的。
作者: shhsu (shhsu)   2013-01-09 16:27:00
我還蠻期待有個政策辯論的節目,專門供兩方辯論勒!反正在辯論上好好辨,至少不會浪費社會資源,警察可以做別的
作者: kai761   2013-01-09 16:28:00
難 反正現在的台灣,先污名化奸商或貪財屋主再說
作者: shhsu (shhsu)   2013-01-09 16:28:00
勤務,也不會有人受傷。也許交叉辯論後,可以有部分共識。
作者: kai761   2013-01-09 16:29:00
利委把持的國會,號稱專業但無能的政府,求商機的建商,想得好
作者: kai761   2013-01-09 16:30:00
價錢的投機者,或單純不想賣的屋主 怎會有共識呢
作者: shhsu (shhsu)   2013-01-09 16:30:00
有時候很迷惑,現在的新聞很喜歡報少數人的意見,為什麼不兩方、三方或是利益相關者都報一報,公平點。
作者: shhsu (shhsu)   2013-01-09 16:33:00
現在的社會很容易少數主宰多數。
作者: ru04hj4 (純樸鄉下人II)   2013-01-09 16:45:00
建商沒談好就先拆同意戶又先賣其實就讓人覺得很貪
作者: MiniArse (åž‹ç”·)   2013-01-09 17:05:00
原本是不關學生的事 但是強拆就犯眾怒了 瞭了嗎?
作者: MiniArse (åž‹ç”·)   2013-01-09 17:06:00
強拆等於是幫財團 學生當然不爽至於你說不是也幫到願意都更的住戶嗎? 問題是那是私產
作者: MiniArse (åž‹ç”·)   2013-01-09 17:07:00
沒有任何公益性質 沒理讓多數人去主導少數人的選擇在都更時 應該每個人的意見都該被尊重
作者: shhsu (shhsu)   2013-01-09 17:37:00
說穿了,就是要多數服從少數。哪有尊重多數?何況法律程序都走完了,不是嗎?
作者: kai761   2013-01-09 18:27:00
如果可以 想知道搞都更,要花多少成本(包括檯面下),公司可有多少利潤; 開得條件 與反對戶希望 差距多大
作者: kai761   2013-01-09 18:28:00
那些審查委員,應該不是好應付的吧
作者: kai761   2013-01-09 18:34:00
好像常在爭那個 權利變換的公平性,是嗎
作者: saplpa (adidas)   2013-01-09 22:35:00
建商你好,請問房子可以賣便宜一點嗎 你們毛利50%應該夠了
作者: ljuber (美少婦與女兒同學的故事)   2013-01-09 22:41:00
其實不用想太多 就是只能取得100%同意而已 就這麼簡單
作者: shhsu (shhsu)   2013-01-10 01:02:00
100%同意才難。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13-01-10 01:17:00
50%...建商會說 : 50%我要倒了,妳們自己找攻人蓋巴..XD
作者: shhsu (shhsu)   2013-01-10 10:03:00
saplpa太客氣了,錯估部分人的貪心,有些人想的是建商不要賺
作者: shhsu (shhsu)   2013-01-10 10:04:00
,幫我蓋好就好了。有賺就是不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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