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ategg (nothinG)
2013-01-15 15:50:16大家好!!!
小弟最近有個問題一直卡在心頭 想詢問一下前輩們~~
最近媽媽有一戶電梯大樓想處理掉(在中壢靠內壢環中東路旁,貸款很久以前繳完)
室內4X坪 另有一車位 之前便宜出租認識的長輩租金15000一個月
100公尺有全聯 旁邊有麥當勞肯德基 走個10幾分鐘到內壢火車站 算是滿方便
附近也有傳統市場
前幾天找來我跟妹妹處理
並且也明說 這間所有權雖然是屬於媽媽 不過處理的所有錢都給我倆運用
言下之意是
A.可賣掉 我倆平分 要投資 要當買房頭期 只要合理合法都可以
不過以後不能打她其它東西的主意 拜託,我誠實可靠好嗎...
B.可出租 租金也我倆SHARE,不過因為空了一年多 很多地方該整理整理
油漆、廁所水電、家具電器什麼的
主要是想請問各位前輩,像這種各位是有甚麼運用法??
也不希望他繼續空在那 沒意義~~ 媽媽也懶的處理
1.有想過賣掉換錢
然後用來當頭期 買個幾間(2-3?) 小房收租用
2.也有想過 整理好 出租 就當每個月加薪囉 前置:清潔、油漆、簡單家具
另外
3.介於中間 (這個我很模糊,不清楚)
也想請問,把房子抵押貸款 這種方式也可能來買房當頭期嗎? 好像很難貸款喔@@
且 房子還是媽媽的 他目前是退休狀態 等於沒有收入了
雖然股票存款退休金都充足夠過生活 不過這樣還能貸嗎? 子女貸能嗎?有點複雜
我們是都有固定收入啦 不過跟媽媽退休前的薪資差很大XDD
最希望當然是能保有房子的同時也能增加收入囉
希望有遇過的 或是知道處理方式的前輩可以不吝賜教
謝謝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