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違章建築而言,妨害逃生,消防救災者優先拆除,就算是
國民八十四年之前的舊違建,若妨害逃生救業就是優先拆除
一樓往後增建妨害消防救災,上週有一老人在五樓待救,
因消防車進不去防火巷,就救不了人。
後防火巷優先拆除,同理,二三四樓的露台也優先拆除,
理由是,露台是火災時,緩降梯會降落在露台之上。
所以,露台增建也妨害生,是優先拆除
若頂樓增建蓋滿或頂樓上鎖駐算是妨害逃生
帥過頭
※ 引述《mainland523 (衝啊)》之銘言:
: 最近想投資套房,看了不少房子@@
: 售金:250 萬元 單價:7.91萬元/坪
: 屋齡:19年 樓層:2F/4F 朝向:坐東朝西 格局:2房2廳1衛1 陽台
: 坪數:31.6坪 (主建物17.03坪、附屬11.1坪、共用3.5坪、公設比11%、土地6坪)
: 有實際去看過,那個露台應該有10坪吧~
: Q1.房東說可以露台加蓋增建套房,可是我上網看好像是不行??
: Q2.附屬建物中是只有"陽台"可以磚造加蓋嗎?
: Q3.若只拿17坪的主建物來算可設計成套房來說,我可以跟他殺到多少??
: Q4.那露台可以拿蓋遮雨棚,變成晒衣服的地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