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賣方 這次買賣有辦履保
賣方訂金10萬及第一次付款至履保帳戶共60萬,
原先約定這幾天買方應付第二次款並完稅,
但代書打電話來說買方貸款沒過所以
第二次及第三次付款必需延後10天,他們要換另一家銀行貸款,
因為我們在簽約時就已經點交給買方了,權狀鑰匙也都給他們讓代書辦過戶,
擔心這過程是否有問題,因此想請教代書跟買方會不會串通詐騙呢??
像這種買賣情況貸款貸不出來而需延後付款的情形會很多嗎??
原先約定買方需在這個月底把所有錢匯完,但如今延後,需負什麼責任或罰錢嗎??
作者:
kai761 2013-02-23 15:00:00如果擔心,先取回印鑑證明,請一份今日的謄本確認尚未過戶
作者:
kai761 2013-02-23 15:17:00銀行核准貸款後,到地政辦過戶時才須要你的印鑑證明
作者: infiniti996 2013-02-23 15:35:00
貸款沒過第二期款也要照付阿
作者: infiniti996 2013-02-23 15:36:00
合約有約定貸款沒過可以延期付款嗎?
作者:
kai761 2013-02-23 19:40:00延後 看契約怎麼寫
作者:
imicky (那條潛色)
2013-02-23 22:13:00買賣契約書上都有遲延給付的違約賠償責任~看每一天多少%
作者:
kai761 2013-02-25 21:56:00既然答應,那就是原期限+10天,之後要定期催告(可用存證信函,
作者:
kai761 2013-02-25 21:57:00例如寫限3/15前依約履行),到期還不履行,才能解約 沒收
作者:
kai761 2013-02-25 21:58:00(解約建議也用存證信函)。 貸款不出,看契約有沒約定,不然就不管。
作者:
blurry (今生今世)
2013-05-22 02:35:00已收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