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有間在北部的五層樓透天
一二樓是租人當診所
當初土地是奶奶的,然後地上物是自建的
兩年前這塊土地從奶奶贈與過戶到爺爺,然後我門出了贈與稅跟土增稅
接著爺爺找了代書過戶到我爸媽名下 (但是這筆過戶是沒金額的_)
這也造成現在的問題....
今年年初 爺爺過世,外國的孩子們回來爭產
寄出存證信函說這土地交易不算,要打官司爭持土地份
奶奶也為了錢,翻臉不認帳...
訊問律師後,律師有說這棟房子在進法院前可以賣
不曉得板上有經驗的版友有甚麼建議
趕緊賣?(有自告奮勇的房仲嗎)
繼續打官司最後要是真成了持份 ,煩惱似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