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http://0rz.tw/8MnPr
內文提到
★抵押期間可租售嗎?
.不得轉租,若要出售需先與政府終止契約,償還已領給付加計利息,利息依國宅貸款利
率計算。
這樣不就表示政府必須承擔房價漲跌風險?!
1. 過了n年房價上漲
只需繳回給付+利息
即可贖回並賣出
2. 過了n年房價下跌
每月給付還會依照每年通膨增加
若房價大跌依舊是屋主得利
這樣想法是不是有什麼無法實行的地方?
否則除非因病或猝死的風險外
應該都要抵給政府比較划算
看起來要終止合約贖回賣出並不是太大困難
有請前輩說明
謝謝
作者:
KrisNYC (Kris)
2013-03-01 11:32:001.初始承辦銀行鑒價一千萬,市價可能1200+ 2.試辦對像限中
作者:
KrisNYC (Kris)
2013-03-01 11:33:00低收入戶
銀行的鑑價原則上是市價的七成,買賣時才有可能高一些
作者:
whiteadam (blue eyes blue)
2013-03-01 11:51:00土地用各縣市公告現值計算,房屋用評定價格計算
作者:
pttnews (PTT新聞)
2013-03-01 11:56:00看到新聞「無父母、子女、兄弟姊妹、配偶」....
作者:
pttnews (PTT新聞)
2013-03-01 11:58:00就想摔筆,這種不食人間煙火的無腦決策,想實惠誰啊?
作者:
KrisNYC (Kris)
2013-03-01 12:02:00帥大, 100年七月起北市中低戶房產資格改700萬了
作者:
kai761 2013-03-01 12:02:00並非人屬於中低收入戶,而是房子價值不超過低收入戶標準
作者:
kai761 2013-03-01 12:04:0065歲以上、單身無繼承人、低於標準(北市776..) 要符合條
作者:
kai761 2013-03-01 12:05:00件非常不易,即使符合,申請也沒啥好處
作者:
kai761 2013-03-01 12:06:00回原PO,此方案限無繼承人,假設20年後房屋漲,一個85歲老人贖回房屋獲利,握一大筆現金其實也沒啥意義了
作者:
KrisNYC (Kris)
2013-03-01 13:27:00剛才跟社會局朋友聊了一下, 據說這個試辦是為了社福機構手上幾個案子下去量身打造的, 目的就是試行, 不是真的要開給
作者:
KrisNYC (Kris)
2013-03-01 13:28:00社會大眾去申請的, 只是若有條件符合者也不排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