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交屋延遲及過戶問題

作者: dna2me (低調)   2013-04-22 14:57:13
4/7簽買賣合約 : 賣方簽約人是屋主代理人~屋主兒子,因屋主年邁不便外出)
4/8突然接到代書簡訊通知 "屋主要延遲一個月交屋"
因為屋賣方想改用自用土地增值稅,故交屋日要延一個月
(屋主要贈與房子給屋主丈夫,使用"自用"節省土增稅)
合約上交屋日是5/12,代書單方面通知要延後一個月交屋(雖然有備註有疑慮可去電)
我們收到簡訊後有去電詢問代書完稅時間,並未表示異議
今天再和代書聯絡~提到有關延後交屋對我們是否有影響的問題時,
代書急忙表示當時我們是有答應的。
(但實際上我感覺是被告知的,並沒有被問答不答應)
也隨即指出我們還沒跟他確定要用哪家行庫貸款(正在審文件查貸款利率中~)
並表示屋主贈與這部分,對我們不會有影響,
且也不用怕房子拿不到,因為證書都在他手上。
詢問確定可交屋日時,代書說賣方辦理過戶進度有提前,
預計可在5月底前完成交屋手續。
另外有問代書,若在正常情況下(屋主沒改辦自用),我們大約是何時要付第二次的款。
代書說大約是現在就該付第二次了。
請問第二次付款是在簽約後約20天,並在此時通知代書辦理貸款的銀行嗎?
另~想請問賣方並未在簽約時提出,導致交屋日及產權所有人皆與合約不同,
對買方權益是否有影響?
因第一次買屋~也沒太大感覺,這幾天經旁人提醒才驚覺延遲交屋是違反合約
請問~這樣的狀況我們該給賣方個方便嗎?(延後半個多月交屋)
最重要的是合約上的履約人和產權人不同,風險完全在我們這,有點擔心...
謝謝各位回答
作者: tom6724 (tom)   2013-04-22 16:39:00
二期款應是備證時支付..所以應該等賣方手續辦好才會備證
作者: tom6724 (tom)   2013-04-22 16:41:00
若是只有半個月到一個月.其實給方便無所謂.若是透過仲介就
作者: tom6724 (tom)   2013-04-22 16:42:00
不用擔心了..你針對的是仲介公司..有履約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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