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在下第一次買屋,很快下手,也是買頂樓公寓,
最近才付了第二期用印款,目前還沒交屋,
先前看屋沒有漏水問題,這幾天去先量一些尺寸,發現竟然有幾處漏水~
而且地面還積一灘水,牆上也很明顯有水漬(感覺牆內都含著水),
應該是前幾天下雨的關係, 現在問題來了,我向房仲反應,
他竟然想要我自己花錢解決就好,說的很簡單一樣~敲一敲補一補...
而且水管部分我還沒試過會不會漏!!因為水源被關起來,
現在想起來會不會是屋主故意關起來的阿? = =
最重要是不動產現況說明書裡面並沒有提到有滲漏水現象(勾否),
簽約時也沒有提到, 再看板上其他人的經驗,
我應該是站的住腳可以要求屋主處理到好吧? 目前完全沒動到屋內任何地方,
我想請問幾個問題:
1.還沒交屋前可以要求屋主修繕到好嗎?
2.若屋主不理,我可以先請人處理漏水問題後, 再對屋主提出賠償嗎?
3.在交屋之前,能否因漏水問題提出無償解除契約.
有其他建議再請各位大大指教一下~非常感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