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LUEORJAZZ (ooxx)》之銘言:
: 我有一個仲介朋友 半年前在桃園買了間預售屋 1坪約18萬 昨天跟我說他用21萬賣掉
: 他今天跟我說他想看附近的預售屋 但買的話要22萬 然後再複製他第一間的模式賺錢
: 可是我不太懂的是
: 假設新買的房子22萬之後可用24萬賣掉 那何不當初第一間18萬買的等到23萬賣掉就好了
: 就不必那麼浪費時間還要一買一賣
: 為何有些人喜歡追高買房? 不懂
跟槓桿操作、奢侈稅有關
第一間房子
買1坪18萬 貸七成12.6萬,自備款5.4萬
賣1坪21萬 半年內每坪可以賺3萬
投資報酬率來到88.89%
一來賺到錢之後買新的物件可以做更大的金額的槓桿
二來拚交屋之前先賣掉免奢侈稅
大概就這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