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版許多專業人士
若我提的問題過於荒誕 請見諒
老公寓都更不易 常常卡在幾戶意見談不攏
造成所有住戶無法換新房子 以拖待變
我的想法是 如政府可興建住宅(類似像浮洲 林口)
然後可讓持有舊公寓者去換新房子
當然其中條件的部分有很多面向
比如說 幾坪換幾坪 不想換大坪數(如持有者是老人家) 可另轉換成養老金等等
會有這想法是父母住萬芳醫院這邊的老公寓 地點還行 但卻想一直換有電梯的房子
當然可以賣了 找有電梯的房子
只是說政府若有這樣的政策
換房這事情就減少它的複雜度(因為地點 價格 交換條件都已備齊)
剩下的就是老公寓的持有者自身的考慮
不知道這樣的政策方向是否可行?
p.s 所謂老公寓的定義也許可用時間 或是援用都更的相關標準
至於價值的判定也許可由專業估價方或是參數調整等等
我想都是可討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