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是房屋仲介
這邊就簡稱A好了
A因為是從南部離鄉背井到台北打拼
所以租了間小房間只求晚歸有個地方睡
現在屋主打算賣房子
沒跟A談過就把專任約簽給其他房仲就算了
居然沒有經過A同意就把房間全景圖放上網站
要不是A上網看到自己臥室的照片
還真不敢相信有這麼惡劣的屋主
先跟屋主說他未經A同意就拍了A房間的照片
這樣洩露了A的隱私 讓他很沒安全感
誰知道都講這麼明了 屋主還是無視 繼續擺爛
學長有交代 業務要忍耐
雖然A一肚子火還是不想把關係鬧僵
只好委婉的給屋主台階下
如果能給A簽委賣的話...可以喔 > /// <
A就能知道來看屋的客戶身份 所以他可以接受
還可以24小時看屋
誰知道那個白目屋主還是置之不理
有人遇到這樣的情況過嗎 朋友代問
我個人是覺得挺可笑的 屋主可以這樣拍???
我剛剛已經把網站上的圖片資訊通通備份起來
發現照片裡面還拍到我房間裡的雞排妹抱枕和素肚
只能祈禱同事們不要發現
作者:
lawfight (.....)
2013-09-08 08:40:00原來想簽房東不給,真有人白目
作者:
Tosca (hi)
2013-09-08 09:15:00為什麼屋主會有辦法拍到全景圖??難到屋主自己另外保留鑰匙??
作者:
Tosca (hi)
2013-09-08 09:18:00照理說屋主不能自己留鑰匙的 不然哪個女房客受的了!!恐怖!!
作者: paul0407 (紅塵過客號,或以 guest ) 2013-09-08 09:18:00
哈哈!前面說是朋友A,最後又說是我房間...先承認你就是A吧
作者: paul0407 (紅塵過客號,或以 guest ) 2013-09-08 09:23:00
剛看到前面討論仲介房客的文,才發現原PO A應該是在反串吧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2013-09-08 09:24:00
反串文啦
作者:
getbacker (工作十年了啊.......)
2013-09-08 09:43:00他只是換成A的第一人稱視角 XD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2013-09-08 10:12:00
還好啦 這一篇文章值 42 Ptt幣
作者:
veru (ccc)
2013-09-08 13:51:00廢文 永無止盡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3-09-08 22:34:0017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