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到昨天為止,
都已經打定了最壞的打算,
交屋後自己掏腰包做窗戶了。
但是畢竟屋況說明書上面都有註記一年內都沒漏水。
所以在禮拜五中午最後跟房仲強調了這一點。
到最後處理方式,房仲先找了合作廠商估價氣密窗一窗,
回報給原屋主,原屋主勉強同意負擔這一修繕費用,
所以我還是滿感謝房仲跟屋主願意負擔這筆費用。
因為窗框老舊而無法抵擋現在的詭異氣候,
造成的房屋滲漏水,
在房屋交易中應該是一個很模糊的地帶,
就像很多版友說的,
原屋主只需修繕到堪用的地步,
而不必完全更換新窗。
或許我要求更換新窗戶的要求很過份。
但是沒辦法,
因為只要屋主有進行過修繕處理後,
我就完全沒辦法再針對該部位可以跟前屋主協商。
到最後還是只能自掏腰包處理。
這中間所做的處置根本都浪費掉了,
所以我才一再強求我需要更換...
謝謝各位版眾有給我良好的建議。
※ 引述《WaNtu (捧在手心~*)》之銘言:
: 大家好,
: 最近透過永慶房屋買了一戶36年老公寓,
: 總樓層5樓,我買的在2樓。
: 這兩次下颱風大雨之後,
: 發現了窗戶左下跟右下角的牆壁有漏水的水漬痕跡。
: 經過幾天原屋主的修復抓漏處理,並不是很滿意。
: 今天去測試窗戶漏水,
: 直接用自來水噴灑窗戶,
: 屋內牆壁馬上開始流小水柱。
: 請問這樣有辦法要求原屋主更換窗框嗎?
: 房仲一直跟我說,
: 若是我不願意交屋(原預定禮拜六交屋),
: 買賣雙方談不隴,
: 最後也只有交由法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