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看細節的鄉民可以找判決書來看↓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建簡上字第17號 http://0rz.tw/y7jwY
只賠六萬多是新北市建築師公會的四樓回復原狀所需費用鑑定,不含五樓拆除的費用.
然後該五樓後來被法拍,也有人撿(就是判決裡的承當訴訟人)...
http://www.yaoxing.com.tw/upload/2011/12/20111223194923.txt (手動選big5編碼)
分租套房搞到這樣真是慘烈,請各位投資客引以為鑒.
※ 引述《getlonely (花天走地)》之銘言:
: 1.來源連結:
: http://ppt.cc/SJs-
: 2.內容:
: 5樓的屋子,裡頭裝修到一半停工的樣子,這是新北市蘆洲的一間民宅,5樓屋主當初買下
: 這27坪空間,請水泥工程師傅連同頂樓隔成10間套房出租,沒想到卻造成樓下4樓天花板
: 出現裂縫,讓4樓屋主氣得提告。
: 同棟住戶說這屋齡已經23年,禁不起裝潢水泥隔間,因為根據工程技師估計,原本5樓地
: 板每平方公尺可以負荷100公斤,但經過磚頭水泥砌牆後,載重量高達180到267公斤,整
: 整超出兩到三倍,讓4樓的天花板出現嚴重龜裂。
: 4樓屋主提告後,5樓判賠六萬多元,而雖然包工程的吳姓水泥師傅,聲稱只有小學畢業不
: 懂裝潢,但新北檢還是依法起訴,官司告一段落,但四樓住戶住戶看到房子大裂縫也住得
: 不安心,決定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