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人是房仲員,最近找我當人頭
但不是當他的人頭,是當他朋友的人頭.
他說他自己也有當對方人頭,交情很好之類.......
因為我之前有爬過文.
所以我說這樣青年首貸就會失效,但家人是說不會有問這問
只要對方用我當人頭時不要去使用我的青年首貸方案,我的方案還是會保留
這個說法是正確的嗎 ?
接著我又說如果對方跑掉之類 ....
家人又對我說如果對方跑掉是我賺到,因為房子是我的,直接賣了 ?
這樣說是對的嗎.....
我詢問過朋友意見,朋友是說只要對方付現就比較不會有問題....
我想問的是
1. 我有什麼好理由可讓自己避免變人頭.
2. 如果真的避不開,我該怎自保 ? 拿多一點人頭費 ? 10%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