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出售因贈與取得的房屋 原來稅這麼誇張

作者: XF321 (one more drink)   2013-09-30 20:30:31
小弟原有意出售幾年前父母贈與的房屋
研究了一下財產交易所得稅 發現課的稅好誇張
簡單說就是要以售出時的價格 減去當年受贈時的房屋評定現值(通常很低)
這個差價就是你的所得 併入綜合所得去申報
這一課應該不得了 很可能就是40%的稅率去課
一般人都以為出售房屋就是以政府公布的房屋評定現值的公式去申報
目前應該也沒人會去用上面所講的方式去申報 結果國稅局暗藏這個祕技
就像實價課稅其實早有法源 只是最近才出鞘 找幾個倒楣鬼開刀
反正只要是課別人的稅 民眾一定鼓掌叫好
至於出售因贈與取得的房屋 要以售出價格減去受贈時的房屋評定現值來計算綜合所得
這種課法如果認真課起來 應該沒人敢賣因贈與或繼承取得的房屋吧
這樣市場的供給量更少 房價不就被推升 感覺不太合理 板上應該沒人這樣申報過吧
※ 編輯: XF321 來自: 123.194.56.131 (09/30 20:33)
作者: Iamjkc (萬年死會)   0000-00-00 00:00:00
賣比買低就好了阿
作者: erickruklin   0000-00-00 00:00:00
房子繼承來的成本零繳點稅也在叫...
作者: erickruklin   0000-00-00 00:00:00
怎麼會沒人敢賣? 就個人來說有虧到錢嗎?
作者: shonbn   0000-00-00 00:00:00
那也是因為當初贈與自己要選擇贈與價值是評定現值
作者: shonbn   0000-00-00 00:00:00
不會虧到錢那可不一定 用評定現值跟你成本一定有差一大段
作者: erickruklin   0000-00-00 00:00:00
我所謂沒虧到是指原PO因受贈取得成本=0 沒人在講他老爸買多少 多年前受贈應該早就成年了也過戶了 早就跟
作者: erickruklin   0000-00-00 00:00:00
前一手沒關係了 當然從他個人來看
作者: juichangkuo (..)   2013-09-30 20:38:00
不用擔心,稅金可以轉嫁給買方
作者: Tosca (hi)   2013-09-30 20:45:00
40%的稅怎麼轉嫁=.=? 低報交易價格 增加現金比例比較可行吧
作者: Tosca (hi)   2013-09-30 20:46:00
不然就是一元賣給配偶 配偶名義售出 這樣可以解套嗎?
作者: rogger   2013-09-30 20:47:00
這才叫正義阿
作者: luckyodi (友佳)   2013-09-30 20:58:00
為了居住正義 持有稅 奢侈稅 贈與稅 財產交易稅就多繳點板上對房屋的稅款一向叫好 為了正義 你多擔當些
作者: anbr (安伯)   2013-09-30 21:16:00
挖 我沒想到有這麼多...那以後繼承而來的房產要賣就只剩60%錢
作者: anbr (安伯)   2013-09-30 21:17:00
不管再怎麼漲 等40年後人死了子女想賣 政府都可以抽40%
作者: pz5202 (tata)   2013-09-30 21:22:00
其實換個念頭想,避免不肖子女變賣、散盡祖產也不錯!
作者: open100 (ma)   2013-09-30 21:43:00
你有無分出房屋賺多少,因土地是課增值稅
作者: tdkfresher (食反團女子口乞)   2013-09-30 22:21:00
把房價壓下來,人人都買的起房,觀念就會改了,就不會把房
作者: asdfonly (How are you!)   2013-09-30 22:37:00
售出價格也要分土地與房屋,房屋是會折舊貶值的
作者: shhsu (shhsu)   2013-09-30 23:09:00
不是全部40%,你預估可以賣多少啊?
作者: tkr (tkr)   2013-09-30 23:17:00
不賣你遲早被調高房屋稅 房屋稅一高會逼你用不到就不得不賣逼到你不得不賣時 房價就會下了
作者: aimlin ( )   2013-09-30 23:34:00
轉嫁給賣方就好了,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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