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因身邊無房地業朋友,來跟大家求教
有一間三合院,土地為 甲方的
但甲方門口的 路地 由 甲方 和 乙方 共同共有
如附圖:http://ppt.cc/DWPl
請問這樣的情況下,是否乙方只要不賣甲方共有路地
或是甲方想賣土地,乙方不願蓋章,甲方都無法賣出土地呢?
謝謝大家~
作者:
pds1 (莫對惡人慈悲)
0000-00-00 00:00:00是要先協議分割吧,協議分隔不行再裁判分割沒分割一樣可以賣,只是買方會擔心
裁判分割,形式之形成訴訟、非訟事件訴訟化、最大經濟效益、聲明非拘束性、法官自由心證。
作者: shico1101 (跌落水的猴) 0000-00-00 00:00:00
大家好專業~~~好多專業術語聽無@@對方不願分割,所以要去地政所說要裁判分割這樣嗎~
作者:
amx002 (ä¸é¨™ä½ ..我是好人喔)
0000-00-00 00:00:00裁判分割應該是要上法院了哦 而且對方會被稱呼為"被告"之前增祖父有一小塊地沒處理 7X個人共有 有人打算要處理
作者:
amx002 (ä¸é¨™ä½ ..我是好人喔)
0000-00-00 00:00:00結果我家收到法院通知 上法庭被稱為"被告"頗不爽的
那就...不分割 然後也把那一半的路地賣給買家如何
作者:
kai761 0000-00-00 00:00:00不必乙同意,也不必分割 房路地一起賣,買方就路地成為共有
作者:
kai761 0000-00-00 00:00:00人之一,有權使用路地。 路地,乙有優先承購權而已,不買就沒
作者:
kai761 0000-00-00 00:00:00忘了問,路地持有比例?
作者:
pds1 (莫對惡人慈悲)
0000-00-00 00:00:00對方優先承買以後,到時給妳封路欲安怎?這道路用地很明顯政府沒來徵收以後大概也是如此
作者:
kai761 0000-00-00 00:00:00民789I後段 如何? 該路是否成既成道路等等,也可考慮。
作者:
kai761 0000-00-00 00:00:001.很可能已經是既成道路,那就不買也能走。 2.若非既成道路
作者:
kai761 0000-00-00 00:00:00,甲賣,通知乙,乙真的也買了路地,那買家可考慮向乙主張有民
作者:
kai761 0000-00-00 00:00:00法789的無償通行權 (乙考慮到這點,就更不想優先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