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差勁的房仲 (房屋漏水) 續2

作者: whyrog (努力!!)   2013-11-26 04:49:26
調解庭破局後, 前幾天第一次開庭, 結果不到十分鐘就結束了!@@
結論是12月底法官要來現場勘驗! 我想請問如果法官來看時都沒下雨,而且水痕早就被我
油漆蓋掉了~~(八月漏水我不可能都一直不管放他在那...有拍照起來了)
法官會因為沒看到漏水就定案嗎!? 之前有太多事證可以證明確實有漏水!!
以下是當初房仲簽的切結書,施工後一個多月又漏水了~
http://photo.xuite.net/clinjay/15364965/1.jpg
裡面可以證明了多事我就不多說了...
再來是針對賣方前幾天開庭提出的答辯狀內容,我打算下次開庭時進行反駁,如下
被告答辯狀第一點內容如下:
本人座落台中市沙鹿區台灣大道*段***巷**號4樓公寓,於102年4月22日經由**經紀商
行之業務員***先生介紹買主***先生看屋後訂定買賣契約。4月29日繳交第二期款
,5月8日三期款,之後因颱風豪雨發現有漏水現象,經仲介***先生派工修繕,經買主
驗收無誤,遂於5月22日繳完尾款,完成買賣手續,並簽下切結書,一切修繕費用及工程
款由**不動產負責,並作廢先前之存證信函。
原告對第一點反駁如下:
1.在下並非在5月8日三期款後才發現漏水現象,而是在5月5日會同***先生看屋就發
現有滲漏水現象(有切結書和存證信函為證)。
2.5月那時根本沒有颱風,可查中央氣象局-歷史颱風為證。證明了答辯狀第一點所提到
的漏水現象並非颱風造成,而是平常的下雨導致滲漏水。此外,從第一點***女士
也承認確實有漏水現象。
3.***先生派工修繕完畢和驗収並非在5月22日之前就完成。切結書也不是在5月22日
繳完尾款才簽,而是5月21日簽下切結書,6月15日才修繕完畢並驗收,有切結書為證,
都白紙黑字了還在睜眼說瞎話!
答辯狀第二點內容如下:
八月康芮颱風來襲,因天災不可抗拒,過去從未有漏水現象,正好碰上這兩次大颱風而引
起,買主又於102年9月2日送存證信函予被告二者,期間***先生再派土木工察勘,但
不被買主接受,買主之不合理要求,不被住商不動產接受,遂事不能解。
原告對第二點反駁如下:
1.滲漏水現象並非因為八月的兩次颱風後才引起,而是5月5日會同***先生看屋就發現
(有切結書和存證信函為證),如果沒有漏水,為何對5月18日寄的存證信函的內容沒有
反駁? 為何房仲要在5月21日簽下切結書? 為何還要派人來修繕?
2.從答辯狀第一點的敘述,***女士已經承認五月就有漏水情形,而且從中央氣象局網站
資料可證明並非由颱風所造成。但答辯狀第二點又說八月康芮颱風來襲,過去從未有漏
水現象,很明顯在說謊! 如果八月之前從未有漏水現象,為何答辯狀第一點又承認五月
有漏水!? 為何房仲要大費周章簽下切結書和派人來修繕!?
3.***女士說我不接受***先生派土木工察勘,實際上是因為房仲他們不願再提供任何保固
,上次切結書所簽的半年保固,才一個多月又漏水,這次完全不提供保固誰要給他們修
繕!!?? 而且開調解庭時,我也有答應要給他們修繕,但前提是要有保固!而房仲不但
不願意提供保固,連修繕都拒絕!所以調解破局,可以傳喚當時的調解委員和書記官作
證。
答辯狀第三點內容如下:
告訴人於訴狀稱,賣主不誠實,用瑕疵屋賣於告訴人,真是無稽之談,真象是買主***
先生於5月18日之存證信函寄予本人,若說不知道有漏水,實是欺人之事,為何*某於5
月22日願付清尾款? 故說買到瑕疵屋一節,本人堅不予承認,並確認對方胡說。
原告對第三點反駁如下:
本人5月5日發現漏水情況後,請房仲要求***女士進行修繕,但雙方互推責任都不處理,本
人才在5月18日寄存證信函,寄了存證信函之後房仲才在5月21日,也就是規定辦理交屋的
前一天簽下切結書,願意和賣方一起承擔滲漏水瑕疵的修繕責任,而後本人才在5月22日
付清尾款。 房仲從頭到尾只有在辦理交屋的前一天願意修繕並提供半年保固,之後不但
不願提供保固,甚至到調解庭連修繕都不願意修繕! 讓本人很難不聯想交屋前一天所簽的
切結書只是在應付,為了趕快完成交易賺取買賣雙方的服務費。
答辯狀第四點內容如下:
買方買屋使用四個月後突然要求從已完稅之價金扣除15萬元,然而此案件主旨在於房屋修
繕問題,是工程費用,絕不容買主要與房價混為一談。並且於4月22日合約書中已明文記
載:現況騰空交屋,賣方不負責修繕。故依情、理、法,本人堅不認同買方***先生所
言。
原告對第四點反駁如下:
1.本人並非是突然要求賠償,從5/5發現漏水開始,請***先生多次轉告賣方處理,且
5/18和9/2寄了兩次存證信函要求修繕,最後因賣方不願處理才提出告訴。另外,
要求減少價金或損害賠償是民法賦予的權利。
2.「現況交屋」並非免除全部瑕疵擔保責任,僅能解釋得免除「買方應盡速檢查能發現
而未發現」之瑕疵擔保責任。例如:標的物有裂縫、大漏水之現況,僅能就該現況
免除瑕疵擔保,若交屋後發現與前述瑕疵不同位置、狀況之其他物之瑕疵,出賣人仍應負擔瑕疵
擔保責任。
PS. 以上敘述取自**不動產官網法律小常識之內容
答辯狀第五點內容如下:
依客觀言,買方買房子係心甘情願,買到與同等級房子較便宜之價金(有內政部網站可查
證),然而買方卻因豪雨漏水而寄多封存證信函予本人,使本人夜不能眠,日不能安,本
人曾多次電話勸說、安慰,凡事以和為貴,息事寧人,而他卻稱精神受損,要求壹萬元壓
驚?本人不能同意。
原告對第五點反駁如下:
1.如***女士所陳述,買房子係心甘情願,同理,賣多少錢也是自己自願沒人強迫,但此
案本人難道就要被迫接受這種未被告知的滲漏水瑕疵!? 關於價金部份由於已脫離此案
,且要拿這種理由來搪塞,本人很不以為然…甚至覺得可笑。
2.本人工作為輪班性質,時常日夜顛倒需調時差,現在每當有豪雨或颱風預報就要擔心
滲漏水問題,導致睡眠不佳進而影響工作精神。若***女士確定房子沒有漏水,認為本
人只是胡言亂語,而她自己站得住腳,何須夜不能眠、日不能安?? 那本人是不是也要
去看醫生拿診斷證明??
答辯狀第六點內容如下:
以上五點就被告知答辯,句句屬實,期望法官大人能明察秋毫,依法裁定。謝謝!
原告對第六點反駁如下:
從整篇答辯狀內容,明明五月沒颱風可以說成有颱風,八月颱風之前就有漏水情況,卻說
八月颱風之前從未有漏水情況等等說謊的事證,還聲稱句句屬實? 實在格外諷刺….
※ 引述《whyrog (努力!!)》之銘言:
: ※ 引述《whyrog (努力!!)》之銘言:
: 今天開了調解庭,結果破局,房仲和前屋主一毛錢都不肯付,而且房仲連修繕都不修繕了!
: 這和5/21簽立的切結書明顯違約!
: 現在前屋主和房仲都說當初契約書內的備註欄有寫"依現況交屋,不再負責修繕".
: (但後面的房屋現況說明書是否有滲漏水的欄位是勾"否")
: 想請問各位大大~他們在契約書內寫"依現況交屋不再負責修繕" ,就真的沒責任嗎?
: (他們好樣覺得站得很穩不怕被告的樣子)
: 但漏水又不是隨時可以看出來的! 而且我是在簽約後下大雨才發現,如果都沒下雨
: 不就真的被瞞住了!? 在交屋前我就反映漏水問題(詳情底下有),
: 如果這樣寫就能把漏水責任推掉,那以後賣家都選下雨機率低的時候賣房子不就好了!?
: 以上是個人消費者的感受, 但不知道法律對這部分是不是有什麼相關規定?
: 另外前屋主推說多年都沒住在那,所以不知道有漏水,這樣說法可以被法官接受嗎?
: 感謝各位大大
: : 真的會被這間爛房屋仲介氣死, 小弟買的是中古公寓頂樓, 從今年五月發現房子有漏水情
: : 形, 一直反應屋主和房仲, 兩邊都在閃躲, 房仲要我自己花錢修繕, 屋主說他有付仲介費
: : 要我自己找房仲處理. 最後受不了我提出民事訴訟了!! 目前正在等法院開庭通知, 但我
: : 對這樣的房屋仲介真的很唾棄, 請大家看了以下的詳細過程後(每個過程都有文件或照片
: : 的證據), 看是否還有其他方式可以教訓這間房屋仲介!
: : 102.04.22簽約
: : 買賣過程房仲和屋主完全沒有提到房子有漏水的情況, 且契約內的房屋現況說明書第五項
: : 漏水部分”勾否”無漏水
: : 102.05.05 與房仲一同看屋時發現屋內有多處滲漏水,
: : 漏水程度已經到地面有積水了, 而簽約前看屋未發現有滲漏水現象, 那幾天有下過小雨,
: : 屋主大約是在去年底有重新粉刷過, 猜測是剛粉刷好的油漆已抵擋不住後續的下雨, 而且
: : 屋主還沒粉刷時一定可以看出牆壁有滲漏水的水痕, 說不知道有漏水怎麼可能!
: : 102.05.06 請房仲轉告屋主將漏水部分修繕好
: : 結果屋主不處理, 請房仲出面, 房仲表示會派人修繕, 但卻不願意提供保固!! 沒有保固
: : 的修繕誰願意讓你處理阿!!
: : 102.05.18 第一次寄存證信函給屋主和房仲
: : 102.05.21 和房仲簽立漏水保固切結書
: : 寄了存證信函房仲才答應提供保固, 原本我存證信函內要求至少二年保固(一般的專業防
: : 水二年應該不過份), 後來房仲竟然只願意保固半年, 為了大事化小, 且看在他們要派人
: : 處理, 我接受了半年保固的條件, 與房仲另外簽了切結書,房仲需負責將滲漏水部分修繕
: : 到好並提供半年保固, 保固過後不再負任何責任.
: : 102.05.22 價金付清, 交屋, 取得建物和土地權狀
: : 我想房仲會願意跳出來幫屋主處理漏水是因為想要趕快成交, 擔心我寄存證會影響交屋時
: : 間, 才會在前一天和我簽切結書.
: : 102.07.18 下大雨後又漏水了!!再次跟仲介反應
: : 房仲沒表示要處理, 說中古屋多少會漏水, 但那也不能隱瞞買家吧!!就算房仲也不知道,
: : 你們接了這間案子, 理應有調查屋況的責任和義務!! 怎可以推拖什麼都不知情! 上次請
: : 人做的防水根本沒有效果, 覺得根本不是請專業的防水師傅, 只是隨便找人應付了事, 剛
: : 做好防水才一個月又漏水!這是什麼爛工程!! 真的是老天有保佑在這半年內又下雨, 不然
: : 根本不知道如此不堪的施工品質, 自己退一步的結果卻讓房仲如此草率了事, 當時應該問
: : 對方是否有店面或名片確認是專業防水師傅才對!
: : 102.07.22
: : 由於受不了一直漏水的問題, 房仲又不處理, 自己去特力屋買防水材料做頂樓防水. 先擋
: : 一擋~
: : 102.07.30 向房仲要求賠償2萬, 漏水從此不追究
: : 本來想大事化小, 不想太為難對方, 也不是想趁機獅子大開口, 2萬的金額根本不足以修
: : 繕漏水問題, 沒想到房仲竟然不肯答應, 也不願意跟屋主協調!! 後來好險他們沒有答應
: : , 因為後來我去估價, 只少要14萬!! 但也看出他們是多麼沒誠意! 連2萬要解決這件事也
: : 不肯!!
: : 102.08.21 颱風後再次向房仲反應嚴重漏水
: : 經過房仲派人局部修繕和本人自己花錢做頂樓防水, 都還是會漏水, 可見這已經是嚴重瑕
: : 疵, 在雙方都還沒做防水之前, 且房子有半年以上沒住人, 說不知道會漏水根本不可能,
: : 房仲於隔日前來查看漏水況狀, 當天正好下雨天, 確實見證漏水狀況, 且當天一樓住戶和
: : 水電師傅都在場可以做證, 房仲依然沒有表示要修繕,一直在推託.
: : 102.09.02 第二次寄存證信函給屋主和房仲
: : 屋主還是表示當初有付仲介費, 有問題應該要找他們不是找他, 還說自己是殘障有什麼病
: : 症之類 (難道這樣就可以不用負責??)
: : 而房仲也是一直在推卸責任. 一方面說他們也不知道這屋子會漏水(難道房仲接了這案子
: : 不應該盡到調查屋況的責任嗎?), 另一方面說當初屋主已經很便宜賣我了, 要我將差價自
: : 己花錢修繕! 這到底是什麼道理!!?? 難道價錢低就能隱瞞瑕疵! 而且要這樣比根本比不
: : 完, 去年2樓買的比我更便宜這怎算? 怎能用這樣去比, 而且假設今有碗高檔魚翅賣很便
: : 宜,但裡面有蟑螂屎你會買來吃嗎??
: : 後來房仲因為第二次存證信函才表示要在派人修繕, 但這次卻不願提供任何保固!!連半年
: : 都不願意!! 開什麼玩笑!!那有做防水不提供保固的, 所以我不答應讓他們進行修繕,決定
: : 直接向前屋主和房仲提出民事告訴.
: : 102.09.02
: : 請專業有店面有統編的防水公司估價, 需14萬
: : 真的很慶幸當初自己心軟要求2萬就好, 對方沒有答應!(他們良心真被啃了)
: : 從以上情況,在下非一開始就想真的提告, 一直再讓步想大事化小, 經過幾個月的溝通,
: : 也嘗試讓房仲修繕看看,結果都讓人失望, 連要求2萬賠償都不肯,
: : 而且都一定要我寄存證他們才會有理會,從來不會主動想要處理,到最後擺爛不再理會我
: : , 才讓我決定要提告, 而且一直到現在他門店長都沒出面跟我說過一句話,
: : 這過程的折磨我想有經歷過的人應該會懂…..
: : 我在請律師幫我寫訴狀時,他說他看我並不是個愛惹是非之人, 純粹只是要個賠償解決漏
: : 水問題而已, 他說其實要整這間房仲很多方法, 甚至可以告他們詐欺, 或向房仲公會或消
: : 基會投訴等等~~
: : 請問各位, 是不是像那位律師說的那樣, 我可以再走其他管道讓這間房仲好好得到教訓嗎
: : ? 真的對他們的處理態度很不滿!!
: : 我想等法院判決結果出來是我勝訴的話, 我要把整個過程和法院判決結果公布在網路上
: : 讓大家知道這間爛房仲!!! 然後也給其他家房仲,讓他們以此去打擊那間爛房仲!!!
: : 真的是爛!!
作者: pttnews (PTT新聞)   2012-01-26 10:06:00
謝謝你的文字紀錄,這年頭會拿你錢,還會背後桶刀的人
作者: pennew (peace)   2012-01-26 14:06:00
辛苦了 這真的是很勞心勞力的事情
作者: finley1121 (大頭王一號)   2012-01-27 21:29:00
加油 希望您有個好結果
作者: gpo (gpo)   2012-01-29 00:43:00
可以灑水試試嗎?我之前都用灑水測試的..屋頂漏水..
作者: s851959 (雨的長句)   2013-02-10 19:03:00
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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