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提到兩點 囤積是犯罪 及 漲價歸公
1.囤積米等所謂民生必需品
除非是戰時或其他非常時期 否則一般國家在競爭法/反托拉斯法/公平法
並沒有規範所謂囤積違法 除非涉及壟斷或聯合行為 才有規範必要
換句話說 這是單純市場機制問題
新聞上看到的查處囤積只是政策宣示
囤積米糧很難被認定壟斷或聯合 房價高則更難了
這種說法貽笑大方
想也知道 沒米吃會餓死 沒房住會冷死
但是 賣米的那麼多 沒有被壟斷的話哪會買不到?
房子那麼多 沒有壟斷哪會買不到 台北市大安區的房子你當然買不到 但是你不會冷死
因為你可以買板橋 買不起買新店 買不起買土城三峽 買不起買淡水 買不起買瑞芳
再買不起用租的 市場沒有造成你生存困難 除非你只吃高價米 只住大安區
2.以上是違法公平競爭問題 聲稱應漲價歸公是另一個問題
國父遺教只是精神 沒有拘束力
這是沒學過經濟學的國父的主張
房地產漲價歸公是違反經濟學常識的
因為幾乎違反所有權私有 造成土地無法依市場有效利用
且無法處理跌價歸誰的問題
建議常提到漲價歸公的朋友了解一下經濟學 除非我國經濟改採共產主義
※ 引述《Dialysis (Chiquitia)》之銘言:
: 我雖然希望房價跌,但我其實不太懂針對"高房價"這三個字,要抗議什麼?
: 台北市中心某處房屋,每坪一百萬元,
: 不就是表示有某A開價100萬,然後某B買單嗎?
: 這是買賣行為,雙方你情我願,然後,才會有這樣的價格,
: 針對這個最後的結果,有什麼好抗議的?
: 要抗議,也是針對特定的政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