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來源連結: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dec/30/today-north1-2.htm
2.內容:
土增稅收 今年有機會破140億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縣土地增值稅收去年首度破百億元,來到一○三億元,今
年更將有機會破一四○億元,若明年房地產交易維持今年榮景,縣府增值稅收極有可能破
一六○億元。增值稅是房屋、土地買賣過程課稅,每人只能使用一次自用住宅稅率,民眾
得珍惜使用。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長林延文表示,增值稅是屬於機會稅,有土地買賣才能課增值稅,
稅率是按照交易時的地價減去取得土地時的地價,然後按照增值倍數採累進稅率,如果漲
幅未達一百%,則是二十%;一百%到二百%則是三十%;超過二百%則是四十%。
舉例來說,原本每平方公尺一萬元土地,漲到四萬元,總共漲了三萬元,漲幅為三百%,
其中第一個一萬元稅率是二十%,為二千元,第二個一萬元稅率是三十%,為三千元,最
後一萬元則是超過二百%部分,稅率四十%則是四千元,總共是九千元,如果地主擁有一
百平方公尺土地,增值稅則是九十萬元。但若民眾採自用住宅稅率則為十%,增值稅為卅
萬元,但採用自用住宅稅率,每個人一輩子只能使用一次。
林延文建議,使用自用住宅稅率要慎重,家中若有兩棟房子,並分別登記為夫妻名下,則
兩棟房屋買賣都可以用到夫妻各別的自用住宅稅率。
他說,近年桃園縣房地產蓬勃發展,前年土地增值稅首度超過一百億元達到一○三億元,
成為桃園縣最大的稅賦來源,今年土地公告現值雖然只調整十.八%,但土地增值稅也將
達一四○億元,再度創下新高,而明年公告現值調整廿二.五%,如果景氣熱度不變,土
地增值稅將有可能破一六○億元。
3.心得或感想:
可利用登記在夫妻各別名下 會有2次自用住宅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