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這個時間點,很少建會延長交屋時間,因為,建商拿到錢的時間又延了
我很高興建延長交屋時間,而且,延長了一年,因為,最少漲了10%到30%不等
我會安靜的等建商一切忙完,建商不用急,慢慢來,時間多的是
請問建商,你可以再延長個五年嗎?
我不用付利息,漲很多,又有時間可以找人換手
這是那一家建商,他蓋的一下批,我買定了
帥過頭
※ 引述《garfield1025 (我愛加菲貓)》之銘言:
: 我在100年時購買了預售屋
: 表定100年10月15日開工
: 預計450日曆日完成
: 直至現在 才通知可以驗屋
: 建商延遲了一年
: 延遲的原因是因為我們這一批是最早蓋的
: 主體完成後 建商又去蓋對面的房屋
: 所以我們這一批的內部就一直放著不管
: 又因為它戶的客變太多等問題
: 一直有工程延遲的狀況
: 我的問題是
: 依照合約 向主管機關申報動工日和竣工日的時程是450日歷日
: 但 建商很狡猾地在102年1月就申請使用執照
: 直至103年2月才申請保存登記 中間放了一年
: 一般人說竣工日是指使用執照申請日 這樣一來 就毫無延遲的事實
: 但以我的狀況來說 很明顯的建商有延遲交屋的事實
: 卻無法有罰則 明顯鑽法律漏洞
: 不知道有何方式可以讓建商有應得的懲罰
: 至少讓我這空等的一年有所賠償
: (不希望解約,因為我很喜歡這個房子)▉▂
: 謝謝各位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