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abbit1951 (八奇之首)》之銘言:
: 大家好:
: 我們家是4個人共同持有一間房子,現在有一個人因為在外面欠了
: 一屁股債,被銀行移送法院強制執行假扣押程序,將面臨法拍,
: 房屋價值約1000萬左右,銀行方面說債務人積欠6萬元信貸.
: 請問:這樣子那1/4的部分會被法拍嗎?真的有人會買?
: 若被法拍的話,銀行要如何要回那6萬欠款?(房屋的1/4約250萬)
: 該如何處理好呢?
: 如果家裡那個畜生繼續在外欠債,其他人要怎麼辦?
: 請大家幫忙解惑,謝謝。
這裡有個案例,提供參考: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feb/21/today-so5.htm
1/3被法拍 3樓透天厝保不住
〔記者王定傳、曾健銘/新北報導〕新北市三重區李姓三兄弟各擁有一棟3層樓祖厝
(約38坪)的3分之1所有權,未料,其中一人因債務問題,導致他的部分遭法拍,
被林姓婦人以256萬標下,要求變賣分錢;李家兄弟因無力購回,新北地院法官審酌
雙方利益等因素後,判應變賣整棟建物與土地,所得價金平均分配,可上訴。
當地房仲業指出,較少聽聞這類案件,但若無法達成協議,整棟變賣或許是上策;這
棟透天厝,1至3樓,市價不同,預估整棟售價落在1千多萬;法界人士指出,有許多
投資客專門標這類房屋賺差額。
判決書指出,爭議房屋在三重區三和路4段巷內,土地約13坪,房屋有3層樓(3樓為
加蓋),合計約38坪,僅一個出入口,須經1樓室內樓梯才可達2、3樓,各層樓地板
面積不大。
去年,林婦花256萬元標下房屋的3分之1持分,李家另2名兄弟仍有3分之2持分,雙方
無法達成共識,因而告上法院;林婦主張,房屋僅一個出入口,土地、房屋都不大,
若原物分割,土地將變成畸零地,無法利用,遂請求變價分割,所得價金平均分配。
李家兩兄弟主張已住40餘年,房屋不只是經濟價值,還有生活的回憶,但憑經濟能力
,實在無法購回,若一定要分割,他們願將一樓讓給對方使用。
法官審理認為,爭議土地、建物不大,若原物分割,雙方可分得的面積很小,有損使
用價值與經濟效益,若依李氏兄弟主張分割建物,將使法律關係複雜,影響各分得人
生活,也非良策,且李姓兄弟無能力購回,遂認為透過市場變賣,使不動產市場價值
極大化,較適當。
記者昨訪李家,應門的中年婦女自稱是李姓屋主的朋友,對此事只說「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