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反效果!政府想「做對的事」偏偏「做錯的政策」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4-03-03 16:21:56
1.來源連結: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MAIN_ID=419&f_SUB_ID=4131&f_ART_ID=304497
2.內容:
評二類謄本去識別化的三大缺失
【文/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理事長 李同榮】
內政部於今日(27日) 發布修正「土地登記規則」第24條之1等條文,修正後的第二類土地
登記謄本,將不公開所有權人的完整住址資料,以保護個資。
內政部長選在缷任前宣布此項政令,我可以預言:只是增添一件李部長任內無效與錯誤的
政令。保護個資這件事政府表面上以為是做對的事,事實上,下錯政令不但於事無補,反
而造成更嚴重的相反效果,其中主要理由有三:
(一)驚擾民眾事件將不減反增:二纇謄本去識別化主要目的是防止房仲業者藉調閱資訊去
拜訪民眾引起不必要困擾,但去世別話後就能減少房仲業藉謄本登門騷擾嗎?答案當然是
否定,我敢大膽預測,防礙個資與驚擾事件不但不會減少反而會遽增,因為這一年來,政
府一方面朝此修法方向規劃,一方面卻放任一些業者大量地毯式調閲與搜刮所有住戶謄本
,地政機關也樂得有數千萬的額外收入,不相信,媒體可以去地政機關求証近年來謄本調
閲量的成長率,一定會發現成長量相當驚人。以前也許有少數業者調閱特定對象謄本做為
開發用途,以後會是業者以大量的已調閱資料地毯式的拜訪,將造成更多民眾困擾,公會
過去的宣導與努力就將付之一炬,將來,為了保護個資卻造成個資外洩更氾濫的反效果,
政府實在難糾其責。這雖然業者必須檢討,但政策偏差就會引起更不良的後果,但站在政
府主管機關的鴕鳥心態,只要修法規範後,就算造成反效果或擾民更加嚴重,已經不是政
府的責任,民眾會怪業者不會怪政府。
(二)因噎廢食,反而造成民眾不便:此舉謄本去識別化措施,其實是嚴重違反民法公示
原則,造成民眾更加不便,就如同為了防止有人燒碳自殺,卻下令不淮賣碳。馬政府一向
政策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諸如:抑制房價是對的,奢侈稅實施房價不跌反增,政策是
錯的。股市資本利得課稅是對的,但設天險8500點的陰影,造成股市心理錨點是錯的政策
,雖然此措施有經過修正,但股市交易量已經造成萎縮的傷害,到現在只得用三箭齊發與
當沖的短線政策來激勵股市,這些政策都是錯誤的。再看,實價登錄是對的,但修法時內
政部長當時是江宜樺卻不顧房仲業疾呼要把責任歸屬於買賣權利人,才會有現在的覆議案
風波,李鴻源部長有彌補錯誤的誠意,時任內政部長的江宜樺院長卻沒有承認錯誤的勇氣
。現在內政部又重新研擬修法,計畫將登錄權責歸屬買賣權利人,早知今日何必當初,這
証實業者意見是對的,而政府政策是錯的。這些林林總總的政策在在顯示以治標的防堵政
策的偏失,過去如此,現在也是如此,二類謄本去識別化的治標防堵政策也是如出一轍,
在美日先進國家地籍資料都是透明公開,我們的政府卻拿個資當理由大開先進國家倒車,
實在令人婉惜。
(三)曲解個資法,內政部政策得不償失:內政部宣稱民調結果,77%民眾不希望自己被公
佈謄本完整資料,換句話說有23%的民眾有此須要,假如政府的問卷方式改為:請問你同
不同意比照中華電訊的方式,二類謄本以公開原則,但不願公開者可向政府申請」,相信
問卷結果也會有77%以上民眾同意,政府的問卷已經預設立場,這可以顯見政府假借民意
支撐政策的司馬昭之心。若是如此,政府是否也要民調:「請問你家電話願意公開嗎?」
相信會有80%以上回答不願意,然後政府開始把民眾電話通通隱藏,要公開的民眾再來申
請,這樣會便民嗎?何況個資法上路對於資訊的蒐集應用處理都有明確規範與罰則,政府
一方面要業者宣導個資法,一方面卻罔顧個資法的規範而下定防堵政策因噎而廢食,讓民
眾不便業者不服,實在是得不償失。
政府與業者的溝通協商,屢次失信於業,業者實在無法心服
政府宣稱與業者有充分溝通,這實在是欺瞞業者以及欺騙老百姓,前任內政部蕭司長任內
為了解決謄本騷擾事件,答應不取消二類謄本但要業者提出自律,房仲業者為此因為相信
政府而花費上百萬在各大媒體宣導業者九點以後不擾民,並把他訂為房仲業者的倫理規範
,違者依法處罰六到三十萬新台幣,此舉也獲的業者大力配合,相信民眾一定有感受到夜
間擾民事件的明顯減少。但此法在房仲業全聯會費盡全力宣導與稽核的同時,不到三個月
,去年初地政司就翻臉不認人宣稱要將二類謄本去識別化,讓業者一致錯愕不已。去年底
立法院二十五位立委聯署提案並於立法院與產官學及內政部蕭次長針對此案舉行公聽會,
會中蕭次長同意比照中華電訊公開方式,若民眾不同意可以申請不公開,並希望地政司與
業者在半年內充分溝通後再決定實施原則與日期,如今言猶在耳,李部長急於下台前逕自
宣布此一措施,再次讓政府屢次失信於業,業者實在無法心服。
總而言之,政府做對的事,要做對方法與做對政策,我們誠心希望政府不是只做對的事,
而卻屢屢下錯政策,以致造成嚴重的相反效果。
3.心得或感想:
前幾天李同榮房市末升段一文讓鄉民普遍叫好
今天李同榮又對二類謄本一事大肆批判政府
外行人看熱鬧,內行人要看門道
李同榮為何會有這二次發言呢?
很簡單
因為李同榮成立的吉家網正式踏入買方仲介的市場
以樓面型態整合仲介資源
http://house.cnyes.com/NewHouse/SetuptheCaseMessage/Content/000000507.htm
當買方仲介又逢屋主心態普遍較高的時候
自然希望屋主姿態放低,所以要喊末升段,希望屋主願意出貨
而二類謄本的修改,使得買方仲介難以反向開發屋主
白話文:某誠意買方想買忠孝東路四段2156號1樓店面,買方仲介要去找屋主談,原本可以調謄本出來找屋主
但修法後就不可能了,除非屋主已經把貨丟到市場上賣,透過仲介人脈才有可能
可是這樣操作,買方仲介的利潤和生存空間就被壓縮了
所以李同榮的這二次發言很容易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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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PTAlex (艾利斯)   2014-03-03 16:30:00
如果把實價登錄時說個資有多重要拿來這邊看應該很好玩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4-03-03 16:39:00
立場決定腦袋,位子決定發言
作者: richman88 (richman)   2014-03-03 22:36:00
沒看內文,但現在這政府根本就腦殘,其他金融政策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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