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小弟在這邊請教一下。
目前有一戶已經在去年底完成交屋手續,但是房子還有瑕疵(油漆,門..)未完成
不算大問題,而小弟這邊也扣著最後5%的尾款沒有付清,且上述瑕疵直至上週也未
完成,(但是拖了三個月已經讓我火大,還有各種聯繫不上,種種差勁服務先不提)
然而,今日建商打來催繳尾款...
但,詢問之後得知,還有一片木門因為傷痕換新還沒裝好。
因此跟建商表示,只要裝好了,我就付尾款;
但是建商說交屋程序已經完成,目前是走維修程序;
若再不付尾款將會由公司寄信(存證信?)催繳。
因為沒有達成共識,爭執了一下沒有結果。
想請問,如果堅持全部完工才付尾款,是否會有法律上的問題?
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