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台灣人有可能接受地上權的概念嗎?

作者: jamo (hi)   2014-03-17 01:42:16
※ 引述《uhymif (科科)》之銘言:
:   這從望遠鏡中,我們看到了:選擇A案,房屋因使用權到期而結束,但手上的現金300
: 萬,假設每年投報2.5%,採複利計算,50年後的將增長為1031萬,流動性仍然極高。 選
: 擇b案,50年後房屋因窳陋不堪居住而拆除,您持有的6坪土地,50年來也同樣是每年2.5%
: 的漲幅,而同樣的價值1031萬。 但是因繼承或其他原因,導致總地主人數遠遠超過原來
: 的百餘人,您的土地持分不可能單獨興建,須與其他全體地主共同與開發商進行重建事宜
: 。 您的選擇呢?
我這個有個古老的望遠鏡
你可以反向看看
40 年前我有個老師在三重教書
他教書外帶補習,手上賺了一筆錢
那時候有兩個選項給他
1:名牌 bike 一台,叫價 一萬
2:東區(約在信義計畫區邊陲地帶,年代久遠不可考)土地一甲,也賣一萬
我前幾年還去看他,聽他講這個故事
你也知道他當初做甚麼選擇了~~zzz
:
作者: TokyoHard (東京難)   2014-03-17 01:51:00
300 萬買 1476 , 五年前到現在也漲 2000% 了
作者: wefun (TOEIC認證905分)   2014-03-17 12:32:00
他買了腳踏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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