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房屋共同持有的1/4被法拍?

作者: typewang (正宗打字王)   2014-03-18 17:45:03
我想問一下,尤其是講居住正義、或是反都更聯盟、文林苑志工之類的朋友
對這個的看法??
文字多,先畫個重點
就是3人共有土地建物,其中一人持份被法拍,被林婦人拍下
林婦主張 地小無法分割(為什麼要分割??),建物只有一個出入口
法官認為分割之後土地太小太複雜,所以你們原屋主兄弟兩人,就把房子賣了
錢拿一拿搬去別的地方
我想這跟文林苑比起來,文林苑是蓋在原地,只是屋況非原本樣子
這件案子是,法官逼這兩兄弟一定要把房子賣掉,搬離原本的地方,
他們是原本就無力買回1/3持份的人,現在被逼著要離開原居住地
這是不是法官有很大的問題??
為什麼不是判決林婦你就一起住吧??
※ 引述《wyvernlee (廢死不可!)》之銘言: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feb/21/today-so5.htm
: 1/3被法拍 3樓透天不住
: 〔記者王定傳、曾健銘/新北報導〕新北市三重區李姓三兄弟各擁有一棟3層樓祖厝
: (約38坪)的3分之1所有權,未料,其中一人因債務問題,導致他的部分遭法拍,
: 被林姓婦人以256萬標下,要求變賣分錢;李家兄弟因無力購回,新北地院法官審酌
: 雙方利益等因素後,判應變賣整棟建物與土地,所得價金平均分配,可上訴。
: 當地房仲業指出,較少聽聞這類案件,但若無法達成協議,整棟變賣或許是上策;這
: 棟透天厝,1至3樓,市價不同,預估整棟售價落在1千多萬;法界人士指出,有許多
: 投資客專門標這類房屋賺差額。
: 判決書指出,爭議房屋在三重區三和路4段巷內,土地約13坪,房屋有3層樓(3樓為
: 加蓋),合計約38坪,僅一個出入口,須經1樓室內樓梯才可達2、3樓,各層樓地板
: 面積不大。
: 去年,林婦花256萬元標下房屋的3分之1持分,李家另2名兄弟仍有3分之2持分,雙方
: 無法達成共識,因而告上法院;林婦主張,房屋僅一個出入口,土地、房屋都不大,
: 若原物分割,土地將變成畸零地,無法利用,遂請求變價分割,所得價金平均分配。
: 李家兩兄弟主張已住40餘年,房屋不只是經濟價值,還有生活的回憶,但憑經濟能力
: ,實在無法購回,若一定要分割,他們願將一樓讓給對方使用。
: 法官審理認為,爭議土地、建物不大,若原物分割,雙方可分得的面積很小,有損使
: 用價值與經濟效益,若依李氏兄弟主張分割建物,將使法律關係複雜,影響各分得人
: 生活,也非良策,且李姓兄弟無能力購回,遂認為透過市場變賣,使不動產市場價值
: 極大化,較適當。
: 記者昨訪李家,應門的中年婦女自稱是李姓屋主的朋友,對此事只說「不清楚」!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4-03-18 17:50:00
一點問題也沒有
作者: magickevin (快樂是種天賦)   2014-03-18 18:02:00
你的問題內文不是有寫了..
作者: OT2 (無界)   2014-03-18 18:12:00
這就是人吃人 買著持分逼人 行之有年了
作者: kutkin ( )   2014-03-18 18:26:00
差很多呀 一邊是本來有完整產權 一邊是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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