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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180.176.1.52
: 推 richman:陽台加窗為什麼不違法???請教請教 03/19 11:05
: → kuma660224:應該是有違法,除非很久以前就有窗。 03/19 12:24
: → kuma660224:太老的,就跟民國80年違建一樣不予處理。 03/19 12:25
: → kuma660224:但是現在新做的應該都算新違建。 03/19 12:26
: 噓 q135q135:陽台加窗不違法??好專業哦...哈~ 03/20 00:02
陽台加窗本來就不違法
查清楚再來
http://www.twce.org.tw/info/%E6%8A%80%E5%B8%AB%E5%A0%B1/475-1-4.htm
台北市新領建造執照陽台加窗將依法查報拆除
台北市新領建造執照陽台加窗將依法查報拆除
﹝本報訊﹞台北市政府基於公共安全及市容觀瞻考量,自民國95年1月1日
起,新領得建造執照之建築物,未經檢討容積率並申請建築許可,而擅自
於陽台加窗者,將予以查報拆除。但對於94年12月31日以前所核發的建造
執照,則仍依照「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第10點之規定,陽台上加裝
窗戶且外牆未拆除者,暫免查報。
台北市工務局建管處表示,建築物陽台係依照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
編所留設,部分可免計入建蔽率及容積率。內政部曾於民國63.11.20.函釋
,表示僅在陽台上加裝窗戶,而未將原有外牆拆除者,可不必申請建造執
照,但該函釋於民國91.9.3.經內政部公告廢止,為此,台北市也將一律禁
止陽台加窗。若民眾自行於陽台上加裝窗戶,將視同新違建,依法應予以
查報取締。
建管處同時指出,建造執照為94.12.31.以前者,只要陽台與室內空間之間
區隔之外牆未拆除,則其陽台上加裝窗戶,仍依以往之處理方式,暫免查
報。另針對防盜鐵窗,只要其淨深在50公分以內,且面臨道路或基地內通
路側留設有效開口者,即使建造執照為95年1月1日以後者,仍依以往處理
方式免予查報。
建管處呼籲市民於購屋時應特別加以注意,以維護自身權益,避免造成購
屋糾紛。
以原PO案例很明顯,取得建照絕對是95/1/1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