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服貿後遺症4萬8移居台灣?

作者: pds1 (莫對惡人慈悲)   2014-03-22 19:00:09
依據內政部訂定之「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
(法源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阿陸來台灣「投資經營管理」屬「專業活動」,應適用該許可辦法。
復依據該辦法之附表三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專業交流申請資格應備文件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權責表」
(http://ppt.cc/JQ4t ),
其中第三點投資經營管理部份即提及,
(甲類)阿陸在台設立辦事處者,於設立登記後,該負責人得申請來臺從事經貿活動,
投資金額二十萬美元以上者,得申請二人。
(乙類)設立辦事處後,已實行投資金額三十萬美元以上者,
得申請主管或專業技術人員一人,
其最低資格要求僅要
1.具學士學位並有二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2.或具有專業技術持有證明文件,並具五年相關工作經驗者。
以上即所謂投資30萬美元即可讓陸資3人來台的法規依據
(此處僅以門檻最低者討論)。
其中的關鍵在於,
陸資在台設立辦事處之前提要件為符合
經濟部訂立之「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業別項目」。(http://ppt.cc/qUML )
而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通過後,
台灣依據協議的第4條規定,有義務放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業別項目」之限制。
換句話說,隨著協議中開放項目的增加,台灣相應的必須放寬自身法規的限制,
陸資要來台設立辦事處之可能性也隨之增高,陸人入台之可能性也因此增加。
接下來的兩個問題是:
1.陸人入台後可在台灣居留多久?
政府對此的說法是,只給予簽證1年(http://ppt.cc/jxU4 ),
此說法之依據應該是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之附表一: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之活動事由及停留期間一覽表。
(http://ppt.cc/JQ4t )
然而,不論是1年或5年,以目前法規來看,
只要有設立辦事處之事實,期滿後要再次申請入境應該不會有什麼問題。
職故,服貿形式上雖非開放移民,但實質上應可達到長期居留之目的。
2.來台的人數應如何計算?
若按照前述的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專業交流申請資格應備文件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權責表來看,
投資20萬美元陸資似乎只能來2人。
然而依據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37條規定,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從事專業交流,得同時申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同行。
再根據移民署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專業交流線上申請須知 (http://ppt.cc/CVpV ),
同(隨)行之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直系尊親屬,發給與申請人相同之證件類別及停留天數

所以,投資20萬美元真的只能來2人嗎? 答案似乎必須打上一個很大的問號。
※ 引述《shhsu (shhsu)》之銘言:
: 引文恕刪。
: 我把我看到的部份文章貼上來,給版友參考。
: 一.服貿協議 十大謬誤報你知
: 來源:聯合新聞網
: 網址: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561080.shtml
: 摘要第四點:
: 四、服貿協議開放大陸投資移民?影響500多萬勞工?
: 答:服貿協議彼此沒有開放就業市場,也不涉及移民的問題。
: 外界舉例一家餐廳,爸爸掛名老闆、媽媽是廚師、兒子是會計,就可全
: 家移民到臺灣,這是錯誤認知。
: 事實上,要申請以主管或專業技術人員身分來台,必須該餐廳在台投資
: 30萬美元以上,且最近1年或前3年平均營業額必須達新台幣1000萬元以
: 上才能申請, 且主管或專業技術人員應具備碩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
: 經驗,或具有專業技術證明且具5年相關工作經驗才行, 且一旦被解聘
: 即須離台,不能留在本地找別的工作,絕非有20萬美元就可以全家移民
: 。
: 二.關於媒體報導「服貿假投資真移民」的回應
: 來源:ECFA官網
: 網址:http://www.ecfa.org.tw/ShowNews.aspx?id=794&year=all&pid=&cid=
: 轉貼內文:
: 關於媒體報導「服貿假投資真移民」的回應
: 2013/12/03
: 有關本(12月3)日自由時報報導「服貿假投資真移民 黃昆輝:臺灣將成新疆」
: ,本部特回應說明如次:
: 有關自由時報及臺聯黨黃昆輝主席所稱「一旦服貿協議生效,臺灣至少有一千
: 種行業、一千萬人民工作權受影響,將有超過一百萬中國大陸人士移民來臺,
: 失業率更高」等語,係以誇大不實數據誤導人民,完全沒有事實根據。
: 服貿協議我方市場開放承諾如換算為「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我方共計開
: 放190項服務業別,其中161項為目前已開放的行業,僅新增開放29項,怎會有
: 上千種行業受影響?
: 查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資料,98年服務業部門受僱員工人數為352萬人,本(102
: )年9月服務業部門受僱員工人數為385萬人,服務業的就業人數呈現增加趨勢
: ,顯示自98年6月政府開放陸資來臺投資迄今,未影響服務業就業機會, 怎會
: 有一千萬人民工作權受影響?
: 何況服貿協議及我國現行法規都沒有開放中國大陸勞工來臺工作,更沒有開放
: 移民。反對服貿協議人士所宣稱的我方模式四承諾或者關於陸資投資人、經理
: 及專家來臺的規定,都是我方現行的規定,沒有放寬。依據內政部移民署統計
: ,目前在臺從事投資管理及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之中國大陸人士僅787人, 又怎
: 麼可能會有超過一百萬中國大陸人士移民來臺?
: 三.政府有沒有開放陸資來臺投資移民或投資居留?
: 來源:ECFA官網 問答集
: 網址:http://www.ecfa.org.tw/ShowATSFAQ.aspx?id=46&pid=7&cid=26
: 轉貼內文:
: 政府有沒有開放陸資來臺投資移民或投資居留?
: (一)沒有。內政部移民署第1年只會核發1年效期多次入出境許可證給陸資公司
: 派遣來臺工作的陸籍人士,第2年起,只有正常營運且營業額達新臺幣1千
: 萬元以上的陸資公司陸籍員工,才能重新申請換證,並不是無限期給予入
: 出境許可證之展延,更非開放陸資來臺投資移民或投資居留,媒體報導與
: 事實嚴重不符。
: (二)我國目前開放外國人來臺投資移民,門檻為投資金額新臺幣1500萬元以上,
: 並創造5人以上就業機會滿3年,依據內政部統計,截至本年6月底為止,計
: 核准3案(美國、加拿大、韓國)、共計11名外國人來臺投資移民。
作者: ptguitar (佩蒂吉他)   2014-03-22 19:17:00
不知道專業交流跟投資有沒有一樣XDDD
作者: ptguitar (佩蒂吉他)   2014-03-22 19:19:00
專業交流會不會就像來台灣做學術研究之類的 所以要帶家屬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4-03-23 13:52:00
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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