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實說有些東西沒見過世面的人真以為事情就像文字那麼單純
: 太低估各種操作手法,以及行政命令的威力了
: 我長期來往大陸台灣,真以為這些表面上的條款很有用嗎?
: NO~實務上最強的是行政命令!
: 舉個粗糙的例子
: 你上面洋洋灑灑列一堆,我只要隨便來一條行政命令
: 比如說來一條 大陸人民來台入境辦法
: 強制規定陸人必須要在台有固定居所
: 然後我在另一條 大陸人民來台居住辦法
: 規定大陸人只能住信義計畫區,大直重劃區
: 你猜猜這麼一來,大陸人要移民或者你說的定居台灣
: 身家沒個幾億行嗎?(剛好呼應井噴ㄎㄎ)
: 所以我說學生笨的要死,根本甚麼都不懂
: 現在限制陸客來台的正是一大堆規定跟辦法
: 我要迎共,把這些規定跟辦法投票拿掉就好了何苦搞甚麼服貿?
: 就連你說的專家,我也可以通過行政命令修正
: 規定只有取得 CFA,CPL,CCIE,CCIM 之流才能以專家身分來台
: 不就結了?
虧你還說人家沒見過世面
都有點年紀的人了
怎麼觀點還如此幼稚
法令只是大綱
你說可以用行政命令改的確沒錯
但實際上的審查呢?
很多事情不是你定規定就可以人人遵照執行的
講個簡單一點的
這版上最多的仲介人員
不動產開店要牌照對吧
那幾個開店的是真的自己有牌照的?
一堆還不都用租的
租牌是合法的嗎?
地政士也是
簽約的代書幾個是真的有牌的
還不都一個事務所一兩個有牌而已
連這種事情
法律的規定與執行面都有落差
你說這麼一個複雜的服務貿易
審查上面有辦法落實執行嗎?
你規定又如何呢?
根本抓不勝抓
(連逃跑外勞都搞不定 還想審查人家是否假投資真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