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終止委託銷售契約該否給付費用?

作者: michaelswan   2014-03-30 19:46:02
之前看板上有人問過這問題,大多數板友說委託銷售的一般約可隨時
終止(民法第549條當事人之任何一方,得隨時終止委任契約);但也有
板友說,若是專任約的話,好像要付費用。
內政部版本的委託銷售契約書範本裡的第十條寫道"如尚未仲介成交前
因可歸責於委託人之事由而終止時,委託人應支付受託人必要之仲介
銷售服務費用,本項費用視已進行之委託期間等實際情形,由受託人
檢據向委託人請領之。但最高不得超過第五條原約定服務報酬之半數"。
我的疑問是:為何內政部版本的契約書不是按民法第549條寫說可隨時
終止契約?而是要支付一定之費用?是因為內政部版本的委託銷售契約
範本是專任約,所以才要支付費用嗎?
作者: diabloevagto (wi)   2014-03-30 20:01:00
專任約你就把底價拉到比天高,然後等期限超過就好啦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4-03-30 20:05:00
是"必要"費用
作者: michaelswan   2014-03-30 20:05:00
謝謝樓上的回應 :) 我想弄懂的是:內政部版會說要支付
作者: michaelswan   2014-03-30 20:06:00
費用,是否確實是因為專任約的關係?若是,專任約要支付相當之費用是民法第幾條呢?
作者: michaelswan   2014-03-30 20:07:00
不好意思,打字太慢,剛剛謝謝的樓上是指一樓。
作者: michaelswan   2014-03-30 20:09:00
也謝謝P大的回應。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4-03-30 20:22:00
民546
作者: michaelswan   2014-03-30 20:31:00
啊,P大謝謝你!可是546並沒有寫說因為是專任所以要支
作者: michaelswan   2014-03-30 20:32:00
付受任人所花的必要費用。那是不是說,就算是一般約,
作者: michaelswan   2014-03-30 20:33:00
儘管可隨時終止契約,但仍要償還受託人所支出之必要費
作者: michaelswan   2014-03-30 20:34:00
用,i.e.此問題無關專任約還是一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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