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來源連結: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8586415.shtml
2.內容:
假離婚、假贈與 千萬奢侈稅逃不掉
【聯合報╱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2014.04.02 03:03 am
奢侈稅逃稅手法又翻新,國稅局查出一名投資客,透過假贈與、假離婚的安
排,以前妻的名義買賣多間法拍屋來規避奢侈稅。雖然投資客前妻名下始終
只有一間房屋,但被國稅局發現是「假自住、真炒房」,連補帶罰最高恐要
繳上千萬元奢侈稅。
國稅局官員表示,近期逮到一件手法更上層樓的炒房逃稅案。這位名下有多
間房屋的投資客,先與妻子假離婚,讓妻子名下無不動產,等低價標得法拍
屋後,再假贈與給前妻,並以前妻的名義售屋,藉此規避奢侈稅。
因這名投資客的標的是台中法拍屋,取得價格較低,加上贈與稅是以公告現
值來認定,因此沒超過贈與稅課徵門檻,也免繳贈與稅。短短一年之內,就
買賣了4間法拍屋,總出售價格超過2100萬元。
「頻頻送房給前妻合理嗎?」國稅局官員說,這位投資客自以為萬無一失,
殊不知不合常理的不動產贈與案件,就是奢侈稅必查對象,國稅局透過掌握
資金流程,將此案避稅手法層層撥開。
官員表示,這位投資客除要繳15%奢侈稅外,還要被罰2.5倍。 以4間房子合
計出售總價2100多萬元來計算,至少要補繳315萬元的奢侈稅, 連補帶罰要
繳1100多萬元,「恐怕賺的都不夠罰、實在得不償失」。
官員指出,奢侈稅修法草案中,已修正免稅規定,加入實質課稅原則,要求
自住屋一定要有「自住事實」,來防堵「假自住真炒房」,目前立法院已初
審完成奢侈稅修法草案。
3.心得或感想: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