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標題問 因為推文沒人理我QQ
房仲傳真來一張只有寫仲介費的單子,他們店長也沒審
這樣我簽了還能再談仲介費嗎...因為服務實在是有點爛
詳述一下情況是:
第一次看房 看了三間房
房仲一直說 房子很好很便宜叫我們趕快下斡 服務費1%
下完斡過兩天就說成交 但對方不願付服務費
所以要我付服務費共 2%再加13000(我忘了為什麼這樣算)
然後就傳真叫我趕快簽一簽回傳給他
因為有請教過一些朋友覺得房價還算OK 也沒多想就簽一簽回傳
但是事後有些對方產權問題拖了兩個月還沒交屋
賣方是有道歉
但是房仲對方還沒理清這些狀況的時候就把這間房子拿來賣
雖然我可以等 但是等的很不開心
向這樣子狀況服務費還可以在談嗎 還是就咬定是當初簽的那張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