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來源連結: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6/8600002.shtml
2.內容:
法拍地更正公告現值 需由雙方共同申請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即時報導】
2014.04.08 06:45 pm
財政部表示,法院拍賣土地,原按當期公告土地現值作為申報移轉現值課
徵土增稅,嗣後經地政機關更正該土地公告現值時,需由雙方當事人共同
提出申請,才能辦理更正。
財政部指出,土地拍賣已辦竣登記後,據以課徵土增稅的公告現值,經地
政機關公告更正者,稽徵機關不論依當事人中任何一方申請,或逕予更正
原移轉現值及土地增值稅,通常會造成對一方有利、對另一方不利的利益
衝突情形,因此需由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才能更正。
3.心得或感想: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