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ucifax (虎爺:犬科動物給我滾開)》之銘言:
: 想問個棘手的問題
: 我家於1月購買的房屋
: 原訂是4月10日交屋
: 4月7日已經過入我的名下 代書沒給正本 我去代書那邊拿影本回來
: 但是因為賣方的新屋仍未整修完成
: 於3月底告知要延遲
: 這時才發現 雖然說某大房仲公司的制式合約
: 最後一段雖然有寫逾期可求償
: 但卻沒有明定每日的應賠償金額 請問這樣我們是否還能跟他求償呢?
: 還是只能放水流
: 另一方面 因為對方第二次無法履約交屋 原訂本月底交屋
: 我們打算找屋主 房仲 代書來開會
: 最後一次確認房屋的交屋日期跟懲罰金額 目前對方只口頭承諾要支付我下個月的房租
: 請問每天罰已支付款項的千分之一 是正常嗎?因為查之前的資料是這樣寫
: 另外如果對方仍未交屋 是否只能寫存證信函請求交屋呢?
: 或是其他手段呢
: 這次真的是一個很大的教訓
: 即使跟家人翻臉 也應該堅持要訂好賠償金額
: 家人竟然還說不要把事情弄複雜 只想從第三次交屋日期或是4月30日開始算
大哥
一點都不棘手
只是你現在你的仲介
都在耍你裝你孝維而已
現在賣方違約
就這麼簡單
你看不懂的話 我再貼上幾次提醒你
現在賣方違約
現在賣方違約
現在賣方違約
現在賣方違約
現在賣方違約
你現在要做的事情
就是請代書和仲介寄存證信函給賣方
記得錄音 可以錄影最好
仲介拖延不寄存證信函給賣方更好 記得通知仲介時一定要錄音
之後同時向賣方和仲介一併求償
原定4/10交屋
現在每延遲一天
賣方就要賠你1/1000違約金
你已經付的款項的千分之一
原定4/10交屋
現在每延遲一天
賣方就要賠你1/1000違約金
你已經付的款項的千分之一
原定4/10交屋
現在每延遲一天
賣方就要賠你1/1000違約金
你已經付的款項的千分之一
這樣有懂嗎 不是給你房租 是違約金
現在一定要寄存證信函
越快越好
你不會寄我幫你寄
第一封限他3日內交屋
第二封還無法交屋就解約
你仲介費也不用付了
這個仲介費拿來付律師費
他會幫你爭取你的權利
你一定要看清楚你契約上的違約條款
通知後賣方仍不履約
他是要賠你已付價款同額金額賠償你
你這問題問你的仲介
跟在這裡問仲介
答案是一樣的
"眾人仲介都只會裝你孝維"
根本不會幫你爭取權利
等到你被坑被殺 買貴、貸款貸不到 只好自己去跳樓跳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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