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房很好
畢竟房子算必需品
根米一樣。
不是像名車 珠寶那種可以不買.
不過應該附個配套措施, 才有用.
就是譬如 我1000萬買 因為打房跌到700萬賣出
政府應該負賠償責任450萬
(300萬損失 +放定存股利息50萬 +期它成本100萬)
不然哪有公平交易 你政府卻每天發報紙恐嚇威脅
或叫一大堆人去查妳去抓妳... 根本恐怖統治.
因此有個賠償損失的政策 才是合理的.
"我相信 這會是有史以來最有效的打房政策."
至於債留子孫之類的話...
噗 ~ ~ ~
黑心干殺千刀的投資客,
和說自己 活都活不好的蛇蛇 會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