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頂樓有人上吊房仲須告知嗎?

作者: nininita (歐買尬)   2014-05-18 00:26:56
不好意思幫朋友代PO
(把他的問題直接PO上來問大家)
請教大家
之前因為爸媽急著想買間房子給我們兄弟分開住
所以爸爸很快速地決定買了社區某間房子,立馬簽約
原本是件很開心的事情
但就在問貸款銀行時~開始發現很多事情
其中一件就是那個社區在四年前有人我們購買的那棟大樓頂樓上吊
新聞也有報導,因為他原本是在同條路上的兇殺案~後來兇手自殺
新聞算是蠻大的
在凶宅網上也查詢到
但房仲堅持他不知道~也不用告知
但房仲賣房子真的可以只要一句我不知道這件事就可以不用負責嗎?
但這嚴重的影響我們買房的判斷
現在想要解約~房仲也不願幫我們約屋主見面談
一直說要我們再給他賣掉就好~(都這種態度對我們了~我們怎麼可能再給你賣?)
所以想請問這是否列在重要告知事項內?
謝謝大家~~!!
作者: naomi212 (naomi)   2014-05-18 00:38:00
道義上要告知,但並沒強制規定
作者: naomi212 (naomi)   2014-05-18 00:40:00
我想他應該知情,申訴或找消保官看看
作者: LOVE1234 (Sense 小秉)   2014-05-18 01:24:00
通常會說~但是不適上下左右~就不適用凶宅吧
作者: forfree99 (forfree)   2014-05-18 01:36:00
告上去由法官裁定吧 只能這樣 通常這是法律上需告知義務
作者: forfree99 (forfree)   2014-05-18 01:37:00
除非你真的不知道XD這種算重大瑕疵交易其實可以不成立
作者: ilokelly (期待)   2014-05-18 03:42:00
上次新聞有說 非門牌內的 都不算凶宅
作者: ultradev (QQ)   2014-05-18 04:25:00
如果不是你買的那戶出事,就不是凶宅,而該房仲若不是深
作者: ultradev (QQ)   2014-05-18 04:28:00
耕此社區,是有可能不知道。可以試著協議,但對方堅持履
作者: ultradev (QQ)   2014-05-18 04:29:00
約的話還是沒辦法。
作者: paul0407 (紅塵過客號,或以 guest )   2014-05-18 07:13:00
反正您就告知仲介並錄音,以後仲介怎麼對買方說就是他的事
作者: G8MO (永慶 房地產工程師 八毛)   2014-05-18 11:43:00
頂樓屬公設 我買的權狀裡有包含公設 當然要說阿!!!
作者: ultradev (QQ)   2014-05-18 12:29:00
頂樓是指最高樓層那戶還是其上的露天平台?平台才是公設
作者: ultradev (QQ)   2014-05-18 12:30:00
,依原PO描述的「上吊」,比較可能是發生在最高樓層那戶
作者: ultradev (QQ)   2014-05-18 12:32:00
的事,這樣就不一定要告知了。
作者: nininita (歐買尬)   2014-05-19 00:09:00
謝謝大家的回答~是露天平台算是公設的地方!新聞報導是有人上頂樓曬衣服發現的!這樣應該就要告知吧??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2014-05-19 09:10:00
其實就是要告知 但能不能全身而退 要看法官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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