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午安~~
小弟目前手頭上高雄有一間房子要售出
四月中簽約的 是透過連鎖店房仲售出
簽的約也是房仲店用的制式買賣契約書
簽約當天買方付了5萬
隔天又匯入45萬入屢保(共50萬簽約金)
照那時候壓的日期也在5月初匯入完稅款100萬
而原本壓的尾款日500萬是5/23 並在6/3交屋
會上來問想當然目前是買方尾款沒進來
仲介也有打來連絡說是買方貸款遇到問題
貸不到他們要的成數 可能會交易失敗
所以打算來版上問一下幾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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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假設照目前進度已進行到完稅
如果最後買方錢的問題而無法完成交易
我們是否可以拿到某部分的賠償金額
(我有看合約當初沒壓因為貸不足無條件解約那條)
2.當初在合約上壓的日期進度問題
仲介說 買家還在找是否有可以配合的銀行
照目前情況來看 尾款已經拖到
也應該也無法照當初約定的日期6/3交屋
我覺得互相一下1..2個禮拜我們可以等
但仲介說買方可能還要一點時間(但不知道需要多久)
但假設整個過程買方拖到6月底甚至7..8月完成
賣方是否有什麼權利或者可以執行什麼動作呢?
也就是說想請教當初壓的日期是否有什麼實際效力?
3.此外仲介也說他手上有其他買家想承接買這間
但是可能又要花1..2個月在這上面
但是我爬文因為程序已經到完稅不成交會滿麻煩的
不知道如果照他說的這樣是否會有什麼問題呢?
是否有板上板友有經驗的可以給點意見呢?
謝謝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