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剛好隔壁社區再談都更,想找我們一起,因為我們和該社區就在隔壁
他們社區本上約600多坪,土地已足夠都更,我們這裡只有2棟老公寓大約100多坪
基上也是希望大家一起合建基地可以大一點,剛好我們旁邊算是臨路,對他們也有幫助
該社區目前正在鑑定海砂屋或房屋結構有問題
一但確定後基本上此都更幾乎確定可以成案
上禮拜他們主委有邀請我們去聽招商(建商)大會,有3家建商來簡報(都是知名建商)
剛好3家建商各自有提了他們大概的條件,我們這裡是住4
其中一家建商提委託自建方案,這部份地主大都覺得有風險,所以我就不提
以下列出2家建商所提的主要條件(搬遷費和租金都差不多就不提),看各位覺得如何
A建商給的條件:
1.室內坪數不減+平面停車位1個
B建商給的條件:
1.容積獎勵地主60%,建商40%(含陽台)
2.容積移轉地主10%,建商90%
3.停車位地主50%,建商50%
以上新建物分配不含公設
先說我自己這邊公寓的土地持分是9坪(原本是36坪我們有1/4),權狀建坪23坪(不含陽台)
我想問的是以建商A的條件是大部分建商會給的基本條件,但陽台一般屬於附屬建物
以我們公寓來說至少2坪多,有前後陽台,但我們看到其中一家B建商
他規劃的室內平面圖,陽台只有1個且看起來比原本公寓的還小
這樣實際上分配到的其實會有點縮水(建商把陽台縮水了)
Q1:實務上有機會和建商爭取把陽台坪數算進去當成是內坪數嗎?
Q2:另外50%的停車未分配,如果土地持分過小是否有各能連1個都分配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