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北市囤房族 最高將付3倍房屋稅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07-02 01:39:29
: 如果真的要讓沒有房子的人住
: 乾脆直接規定三間以上非自住房屋者不得購屋
應該要規定持有3戶以上的
只要沒辦理自用的就全數充公沒入國庫
: 然後超過的政府通通照當初買入價格收買
: 再打個八折賣給沒有房子的人咩
還賣哩
要便宜出租
: 要別人賠錢賣屋容易
: 政府敢自己賠錢賣嗎
: 問題就是沒有人想賠錢賣嘛
: 你增加他成本
: 搞不好屯屋族也想賣阿
說真的真正大咖是地主
地主持有幾10戶上百戶的一堆
: 但是算一算稅金、利息那些就是不划算咩
: 屯屋族又不是笨蛋 還是想賣個好價錢 虧錢誰想脫手???
不過還是有問題
目前是算筆的
為計算持有面積,還有是否為持分
如果你的祖先歷代留了房子
不管在台灣的哪一個角落 經過多年
就會有繼承在繼承在繼承在繼承的,超級複雜繼承關係
又都沒去處理
你的名下可能就會有多出數筆只有千分之1,甚至萬分之1的房產
這樣也算一戶歐
要怎樣做到公平正義呢???
就是別人加稅,我免稅
別人虧錢賣,我賺錢賣
別人買天價,我買破盤價
百利由我得,百害由你扛
這樣才是公平正義
作者: inyo (@_@)   2014-07-02 03:56:00
推最後一段XD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4-07-02 04:53:00
推最後一段XD
作者: reil (REIL)   2014-07-02 08:13:00
無聊
作者: ayler88 (ele)   2014-07-02 08:37:00
直接土地國有化 不就解決了?
作者: sony5566 (陌生人)   2014-07-02 08:40:00
阿扁乾不用負責????購民棟乾不用負責????
作者: ujma (入雲龍)   2014-07-02 09:41:00
推最後一段 還有現在持份屋(即使萬分之一持份)也算一屋財政部沒有能力把他分出來用明知的錯誤數據作為政策評估依據 妙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4-07-02 19:37:00
喔 是這樣嗎??你有查清楚再來嗎??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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