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行政單位之外,立法機關也會跟業者掛勾吧。
而且立法機關也不像行政機關那樣會有職務上直接的牽連。
但可以靠關說或是在議案上動手腳。
舉例來說....
以前國宅的買賣對於資格都有限制,
還有持有的時間也有限制。
具體的法規我懶得查了,反正原本有規定就對了。
但是後來這些限制都解除了,
而修法的理由竟是為了配合當時的景氣復甦,
加強經濟的活絡,所以放寬這些限制,
讓國宅易於轉手。
但如此一來,不也就成為了可以炒作的標的了嗎?
違反了國宅當初建設的初衷了吧?
原本是想讓社會上少一些無殼蝸牛,
結果造就了更多投資客...
那根本無法解決原本所要解決的居住問題吧
這當中不正是民意代表在當推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