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財政部初步研議 不動產所得併入綜所稅

作者: fytnship (<( ̄︶ ̄)>)   2014-07-22 11:32:38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8817074.shtml
財政部初步研議 不動產所得併入綜所稅
【聯合報╱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2014.07.21 02:45 am
不動產稅改啟動,首場邀集財稅學者參加的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座談會本周四舉行。財政部
規劃,座談會將聚焦討論不動產所得稅上路後,土增稅如何扣減、自用住宅及長期持有優
惠、農地移轉及奢侈稅存廢等四大議題。
房價高漲,嚴重偏低與不公的不動產稅制成為眾矢之的,已到了不能不改革的時刻,財政
部將推動房地合一實價課所得稅。為使改革阻力減小,並避免傷及無辜,稅改將以維持現
有土增稅制,不影響自住、長期持有及農地交易為前提。
財政部高層表示,「不動產交易所得稅」就是將房地合併的移轉或出售價格,減去成本及
費用後按實際獲利來課稅。
初步研議,不動產所得併入綜所稅課徵,不採分離課稅,以避免產生稅率低的一般民眾被
懲罰多繳稅,而高稅率富人反而被優惠減稅的不公平狀況。
課了不動產所得稅後,為避免重複課稅,產生土增稅要做為費用減除還是當作扣抵稅額的
爭議,前者稅較重,後者稅較輕。
台大經濟系教授林向愷認為,土增稅應當作扣抵稅額,土增稅的自用住宅、長期持有、重
購退稅等優惠,不動產所得稅應統統比照給予減免優惠。
台北大學財政系兼任教授黃世鑫則指出,土增稅是根據土地用途來課稅,稅基及稅率結構
都與所得稅不同。企業及個人經常、營利性的不動產買賣,應屬於營利所得,土增稅應做
為費用減除;個人非經常性買賣不動產,則屬於財產交易所得,土增稅則可做為扣抵稅額

景文科大副教授朱澤民表示,每年農地移轉占比約四成,土增稅農地移轉免稅的規定,使
稅收損失巨大且不公平;尤其現在開放非農民可購買農地,土增稅的免稅規定應檢討,未
來不動產稅改也不可亂開減稅之門。
至於奢侈稅存廢,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稅系教授黃耀輝說,不動產實價課稅的改革最後可
做到什麼程度,令人質疑;如果歷史成本認定寬鬆,長期持有、自用住宅、農地等減免稅
的規定很多,或無法遏止短期交易的炒作行為,奢侈稅就仍有存在必要,在實價課稅還沒
成效時就談廢除奢侈稅「言之過早」。
在成本認定方面,財政部初步研議,以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來認定成本,若民眾認為
偏低,就要自己舉證原始持有成本。
財政部高層說,對不提供成本的民眾,美國是以零成本來認定,日本則是以售價的百分之
五來認定,逼民眾乖乖舉證成本;以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來認定,已經非常寬鬆。
http://uc.udn.com.tw/NEWS/MEDIA/8817074-3489138.gif
圖/聯合報提供
3.心得或感想:
要納入綜所稅提了有一段時間了 只是最近又被丟出來
預計研擬規定 若不提供成本 將採
售價-(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售出獲利 來課稅
作者: foreverthere   2014-07-22 11:33:00
45%....幹
作者: moonlightz (Wii好棒ㄚ>///<)   2014-07-22 11:35:00
採美國方式超兇狠XD 不提供就是售價=獲利
作者: realmeat (真肉)   2014-07-22 11:38:00
那售出沒有獲利, 能扣稅嗎?
作者: fytnship (<( ̄︶ ̄)>)   2014-07-22 11:40:00
售出沒有獲利?沒提供成本的話售價要比公告現值低也不簡單
作者: babysaya (小忻)   2014-07-22 11:41:00
選票議題~ 博取選民歡心~官員置了太多地產
作者: PPTAlex (艾利斯)   2014-07-22 11:42:00
出售沒獲利就不收你錢吧~要退你錢是不可能的
作者: fytnship (<( ̄︶ ̄)>)   2014-07-22 11:44:00
然後利用買(裝潢)發票來當成本 經查作假罰鍰是數倍起跳喔要亂來促進稅收是也可以啦
作者: mymars (小學六年級畢業)   2014-07-22 11:49:00
依照證所稅的概念,交易損失應可以抵扣未來幾年的交易獲利另外,納入綜所稅也不是所有交易都是45%吧除非你原本的所得扣掉扣除額就破400萬了
作者: tumusi (成成)   2014-07-22 12:24:00
假議題。民代會拿石頭砸自己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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