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柬埔寨忽悠忽悠der

作者: sbey (胖胖)   2014-07-27 23:57:30
關於這案子
我認為投資就是一種主觀的事情
風險與獲利 本來就有極大相關性
這次柬埔寨的案子 的確是仲介公司接當地台灣建商的案子推出
2010年開始 柬埔寨可讓外國人持有二樓以上的永久產權
而土地部分 其實只有台灣有土地權狀這種東西 在其他國家都是以股份的觀念存在
例如日本
柬埔寨也一樣 當建商拿出一塊地要建集合住宅 就必須向政府申請這塊地上要建幾戶
建成之後 沒收建商的土地產權轉發建物產權證 例如建商申請A地要建100戶
政府就會回收建商A地產權證 轉發100張房屋產權證
若柬埔寨當地的透天 就會只有土地權證 不會有房屋權證
當地現在也有其他台灣開發商建99年使用權的房子

我所接觸購買的 及原本版大購買的 應該是同一建案 都是有永久產權的出租套房
以上是 補充版大的說法
※ 引述《krit1009 (蓁蓁蓁蓁)》之銘言:
: 之前發了一篇同標題的文章
: 站內信回文+有人要資料的
: 總共寄了不下200封,也再次證明版上臥虎藏龍
: 有幾點我要說明清楚
: 因為關係到利益
: 有人寄站內信給我說我搶生意?
: 我覺得很無言,我上一篇到底是那裡讓人覺得會搶生意
: 我的電話版上都查得到
: 有事可直接打電話找我〈記得開來電顯示哦〉,站內信當小鱉三很無聊
: 有幾點要澄清
: 第一點:總價為約400萬,一條龍辦到好〈包含家具整套、簽約費、服務費之類的雜項〉
: ↑若是買19坪型的話
: 第二點:
: 若是透過我介紹,我也是把你介紹給一個跟建商合作的仲介
: 因為一開始就是他揪我的,我信任他
: 服務費這東西,說真的,400萬總價
: 服務費也沒多少錢,至少我自己會買的兩戶我也會付啊
: 到時候要拿合約書,也是那個仲介要第二次飛去柬埔寨拿
: 而且...建商是台灣的建商,你以為仲介能抽多少?告訴你2%都不到..
: 說真的,這投資並不適合會在意仲介服務費的人...
: 第三點:報名出團就是透過仲介配合建商排團
: 第四點:房屋產權移轉是透過當地的律師,而不是仲介
: 第五點:無法貸款
: 第六點:沒有土地產權,只有房屋永久使用權
: 第七點:我有在考慮找個地方辦個幾場說明會,讓大家充分了解一下
: 當然不是我說明,我只是告訴你哪裡可以聽說明
: 但還在考慮...
: 第八點:投資一定有風險,富貴險中求
: 如果我這次柬埔寨投資失敗,我也是自己賠了800萬現金
: 〈裡面還有跟我哥借的一百萬呢= =〉
: 第九點:連續200站內信真是挑戰...
: 第十點:謝謝大家..= =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4-07-28 00:04:00
股份?什麼鬼?
作者: sbey (胖胖)   2014-07-28 00:12:00
只有台灣房子是有土地權狀跟房屋權狀 可以查查喔!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4-07-28 00:30:00
話不要講的太絕對土地所有權證明文件超多國家有當然不一定用『權狀』二字
作者: sbey (胖胖)   2014-07-28 00:53:00
舉個例?日本也有證明文件,的確就是股份制....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07-28 00:53:00
土地持分 這樣算不算股份
作者: sbey (胖胖)   2014-07-28 01:00:00
土地所有權基本也很虛幻,政府要徵收也是馬上徵收!
作者: everfit   2014-07-28 07:16:00
所以就要選擇可以信賴的國家,要不然隨便來個暴動就玩完了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4-07-28 07:47:00
暈倒,原來把持分說成股份啊!先去補點常識吧 http://ppt.cc/aZ3W不要把其他國家掛在嘴上
作者: sbey (胖胖)   2014-07-28 08:06:00
無意筆戰!例如日本,你的確拿不到專屬土地所有權的證件你的連結我看到了!講的是登記制度!可否請舉例個國家?像台灣一樣同時有發土地及房屋權狀?在台灣,不用暴動也可以徵收土地房產?例如大埔案!我講的類似股份制,也不是說持分!而是不會給你土地權狀而是將土地持有的概念標註在房屋權狀裡頭!
作者: kakakichen (業務做得好生活沒煩惱)   2014-07-28 09:28:00
有事嗎?不就國情不同的房產証明,入境就要隨俗,擔心的話就不要買,板上還不是ㄧ大推有去大陸置產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4-07-28 09:59:00
很好笑的行銷方式這話術誰教的啊?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07-28 12:06:00
上市櫃公司股票無實體化所以就是虛擬交易???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4-07-28 12:18:00
股份....那可以切割一股給我嗎這麼有種不怕被告
作者: sbey (胖胖)   2014-07-28 12:25:00
好吧!只能這樣說!多瞭解多思考,投資是主觀也有風險,個人去抉擇吧!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4-07-28 12:37:00
日本也是土地登記為私人,只是不叫權狀。日治時代台灣就是照日本登記制走。其實就是持分的意思。土地私有雖然政府也能徵收,但難度和代價$很大。不能像地上權,政府可以不續約。或是開出嚇人的續約價,讓你知難而退。
作者: kakakichen (業務做得好生活沒煩惱)   2014-07-28 17:56:00
某些人還不是搞海外團購不動產這些東西,也沒人出來說黑心,再者會擔心就買國內不動產,沒人會押著你買,身上有幾百萬活動資金的人,腦袋會差嗎?
作者: delete4067 (CaptainCharisma)   2014-07-29 16:56:00
勝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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