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來源連結: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00519
2.內容: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75歲江姓老翁疑久病厭世,日前深夜從高雄市新興區住處12樓
頂跳下,陳屍4樓露台,4樓的鄭姓屋主擔心房子成為凶宅,拒絕警消破門抬屍,檢警不忍
屍體日晒雨淋,案發9小時後動用雲梯車抱屍運出,此案昨天讓鄰居和警察議論紛紛。
因大樓住戶怕變成凶宅,拒絕借道運屍,最後由雲梯車運出屍體,相驗後交給心如刀割的
家屬(記者黃良傑翻攝)
高市新興消防分隊坦言,這是雲梯車首次出勤載運自殺身亡的遺體;警察怒指屋主罔顧「
死者為大」,只顧不讓自己的房子成為凶宅,卻不能感同身受家屬的痛,警方感到遺憾。
警方指出,江翁罹患憂鬱症,7月24日深夜未服藥,約10點多獨自搭電梯上頂樓,隨即一
躍而下,「砰」一聲巨響,管理員誤認是打雷聲,直到江妻求助管理員尋人,才發現4樓
遮光罩被撞破,江翁陳屍露台,因該露台與鄭姓屋主房屋相通,須從屋內借道才能將屍體
搬運下樓,警方立即請管委會聯絡旅居國外的屋主。
3鎖匠5小時 開不了門
鄭姓屋主透過越洋電話表示,自己是投資客,且露台屬公設,應自建物外搭雲梯車搬下;
若屍體運經他的房屋,房子勢將成為凶宅,不是賣不出去,就是房價慘跌,拒絕警方破門
運屍。
警消在高處用探照燈照射江翁,發現他頭顱破裂、腦漿四溢,確認已無生命跡象,乃報請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裁示,檢察官決定開鎖進入,但換了3個鎖匠花了5個小時,才解開3道
鎖中的2道。
但現場自凌晨就下大雨,警方見屍體暴露雨淋,家屬心如刀割,立即報請檢方指示出動雲
梯車運屍,折騰了近9個小時,至25日上午7點多,終於把遺體運出露台,載往殯儀館相驗
後交予家屬。
警方表示,該建物的露台已劃分個別住戶單獨使用,「名為公設、實為住家」,老翁跳樓
輕生死於此區,該屋不算凶宅都很難。
警方說,屋主若同意破門,只要能把老翁從鬼門關前拉回,該屋就不是凶宅;反之,若老
翁還有一絲氣息,屋主拒絕警消進入救人,就可能吃上妨害公務、阻卻致死或過失致死等
官司。
拒絕借道救人或運屍的案例,基隆市去年、台中5年前也曾發生,最後都是動用雲梯車解
決。
3.心得或感想:
借道搬運這樣算凶宅嗎? 有請高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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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N)
2014-07-31 14:17:00耍笨,弄上新聞所有人都知道他那間臭到五年內沒救了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4-07-31 14:22:00既然都"實為住家",都躺在外面了橫豎也就變凶宅,有差嗎?
作者:
Tosca (hi)
2014-07-31 14:31:004樓遮光罩被撞破-->既然是公設 又怎麼會弄遮光罩???所以不只是凶宅 當初還違建 公設逃生用露臺卻搭遮光罩=.=
作者:
zip00000 (塊陶呀~~~)
2014-07-31 14:43:00這投資客腦袋有洞,這間已成凶宅!
作者:
NIKAIDO (乾杯!)
2014-07-31 14:47:00這屋主是白痴嗎? 不早點讓他借道 是希望他陰魂不散住在露臺嗎?
作者:
a123647 (K將)
2014-07-31 14:50:00賣得時候露臺有使用效益喔,出事時露臺是公設不算凶宅唷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4-07-31 14:51:00高雄市新興區12樓大樓,有露台的四樓應該沒幾戶吧(茶)RIP
作者:
NIKAIDO (乾杯!)
2014-07-31 14:56:00屋主的房價也RIP 阿彌陀佛...
作者:
kage01 (嗯)
2014-07-31 15:13:00當時在露臺如果還沒斷氣 現在屋主就吃不完兜著走了
作者:
darthv (閑談莫論國事)
2014-07-31 15:17:00我打算租屋租到老租屋最好了。了無牽掛
屋主又沒保證人地位和來妨礙公務或是其他問題?了不起道德瑕疵。我人在國外你打電話來我怎知你是真警察還是詐騙?
擬請鎖匠來開門,OK阿,里長在警察在你可以開啊!但是我可告你民事的損害賠償啊!你把我的鎖弄壞了,即使你是依公務
作者:
atom95 (用心做好每一件事)
2014-07-31 15:25:00投資客有錢住國外來賺台灣人的錢,醜陋至極~
東西壞了還是要賠償。不過因為是職務上行為可能要打國賠況且我重沒聽過阻卻致死的罪名。哪一條啊!?翻來看看只聽過阻卻違法...
作者:
darthv (閑談莫論國事)
2014-07-31 15:26:00妨礙公務???
作者:
nziris (same)
2014-07-31 15:30:00樓上是屋主嗎?
作者: wei5566 2014-07-31 15:40:00
白痴 哈哈哈
妨礙公務有可能起訴。但就像我說的,我怎知你適不適詐騙?起訴跟上法院背叛是兩碼子事~因為他運氣好人在國外所以很大機會會沒事。理由就是我怎知你適不適詐騙?
作者:
darthv (閑談莫論國事)
2014-07-31 16:05:00還好沒買露臺,打死不買露臺。愛花草的人的可能會買我不買,不想有垃圾跟人形娃娃掉下來
露台要看上面有多高。3-4層還好不容易死,這case有8層落差。
作者:
darthv (閑談莫論國事)
2014-07-31 16:19:00寧可買頂樓戶
作者: Coconut ( 敝狗自珍 ) 2014-07-31 16:23:00
好威的門鎖!! 難道是CISA....?!
裝這麼難破的鎖,也許不讓進不是因為怕變凶宅,而是裡面有什麼不能說的秘密…
懷疑凶宅只是藉口 有不能說的秘密+1 快查屋主是誰1如果是什麼政商名流 那就有趣惹
作者:
coburn (左邊)
2014-07-31 18:13:00是我我就立刻答應,低調過關,街坊只會討論死者這樣一搞,那房變成邪惡沒品,悲哀
作者:
darthv (閑談莫論國事)
2014-07-31 19:13:00不要露臺戶+1
作者: attila125 (尋找下一片天空) 2014-07-31 21:13:00
找國稅局發函查稅,屋主立馬回家!
作者:
fytnship (<( ̄︶ ̄)>)
2014-07-31 22:18:00檢舉函查如果被一般民眾學會 有些人會很麻煩
作者:
dianna72 (god bless Taiwan )
2014-07-31 23:16:00已知兇宅 已上新聞 恭喜屋主